洪宝柱总会计师到阿拉善盟督查调研工作

30.04.2015  18:36

 

4月22日至25日,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洪宝柱到阿拉善盟督查调研工作。督查调研过程中,洪宝柱总会计师先后赴盟市场监管局,阿左旗市场监管局及新华工商所、吉兰泰工商所,额济纳旗市场监管局及达来呼布工商所、牧区巡回工商所,围绕自治区工商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两个中心内容,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基层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

洪宝柱总会计师在督查调研过程中,就下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 盟本级和各旗区市场监管机构均已组建,各级班子和队伍要加速融合、精诚团结,加强队伍建设,尽快形成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支崭新的市场监管队伍; 二是 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无条件服务抗震救灾工作大局,在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抓好灾后市场监管工作; 三是 各级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人员投入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结合实际出快招、出奇招,在企业年报工作中取得“开门红”,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洪宝柱总会计师,对阿拉善盟市场监管系统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要求进一步发扬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围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帮助基层查找问题、想方设法出主意、千方百计拿措施。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近期在全系统 同步实施多项工作措施,通过打出“组合拳”,促使年报工作在短期内见到明显成效。 首先,开展“无缝隙”、“地毯式”集中排查和提示。 一是 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依照管辖范围,安排专人通过电话、短信、入户走访并行的方式,逐户提示市场主体及时履行公示义务。目前,全盟通过各种方式的提示覆盖面已达到65%,部分基层单位开始了第二轮提示。 二是 在通知提示过程中,对 市场 主 体进 行 逐 户 排 查 , 对“名存实亡”的市场主体一方面 摸 清 底 数 和 状 况 , 进行 登记 造 册 ,另一方面 动员 其 主 动 办理 注 销手续 , 营造全盟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其次,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 在全盟读者数量最大的《阿拉善新报》开辟1/8版面专栏,持续开展对“一条例五规章”全方位的解读以及相关政策宣传。 二是 在阿拉善电视台一、二套节目每周五、周六、周日晚,实现每晚60次频率的实时“滚动字幕”宣传。 三是 在阿拉善广播电视台调频立体声节目“交通音乐”栏目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温馨提示。 四是 开设“阿拉善企业信用监管”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更新内容进行网络转载宣传。 第三,提高各级窗口部门服务水平。 针对部分经营户无上网条件或不熟悉政策规定、不掌握操作流程的情况,在部分注册大厅及工商所公共服务场所设置“企业信息公示综合服务区”,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上网电脑,经营户可携带资料到以上场所录入信息,工作人员要提供现场指导和政策宣传服务。部分旗(区)和工商所结合人手少、硬件条件不具备的实际,创新工作手段,在经营者集中片区确定1-2户网吧或打字复印部并培训负责人,由他们向有需求的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公示网络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一是 强化督查指导。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成工作组赴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工商所和企业集中区域,一方面对各旗(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再部署,另一方面开展面向市场主体和监管人员的巡回培训,手把手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和障碍。目前,在第一轮工作中已完成2个旗、1个经济开发区、5个工商所的督查调研和人员培训。 二是 明确时间进度。盟局和三旗一区市场监管局,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和10个基层工商所、8个专项工作组,各工商所和专项工作组,与89名从各方面抽调的监管执法人员层层签订《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责任状》,下达了2013和2014年度年报公示比例进度要求,5月20日前要达到60%的公示比例,6月30日前达到90%以上的公示比例。 三是 加大通报力度。盟局每10天在全系统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个月开展一次实地重点督查。(藏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