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通报内蒙古粉尘爆炸事故

10.02.2015  10:33

新华社消息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办公厅近日通报内蒙古根河市金河兴安人造板有限公司“1·31”较大粉尘爆炸事故。通报指出,这是继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不到半年内发生的又一起粉尘爆炸事故。有关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虽排查出该企业为粉尘涉爆企业,但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未能及时查处非法违法生产作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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