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总结报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10.02.2017  18:21

各盟市司法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司法局:

司法部拟于2017年上半年与中组部联合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总结报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和数据的通知》(司办通〔2016〕80号)要求,请各盟市司法局组织力量,对本地区2012年以来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送司法厅律公法援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包括当前本地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基础情况,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基本格局和工作措施,2012年以来本盟市司法局党委(组)指导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做法与效果,明年工作打算等。

二、当前存在主要问题与困难。根据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从工作机制、工作状况、党员队伍等方面,归纳和梳理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三、推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典型经验。每个盟市司法局推荐1-2个有效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典型做法。典型主体不限,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律师行业党组织均可。

四、坚持一边检查总结一边改进工作。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委(组)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继续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保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动态覆盖和有效覆盖。对于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因党员流动变化需要新建或调整党组织设置的,以及对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需要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的,都要力争在2017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

五、材料报送要求。报送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报告》要简明、详实,字数在3000字以内。典型做法可以在情况报告中介绍,也可附件报送,但要简明。同时推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1-2个,典型材料一般不超过2000字。需要说明的情况,要加以说明。报送材料时要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褚阔

联系电话:0471-5301294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