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意见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

07.09.2016  20:34

  我区出台意见 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

  旅行社要坚决抵制 不合理低价游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张昊文) 重点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塑造‘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的良好旅游形象。”这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所提出的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各旅游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旅行社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在线旅游企业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购物店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饭店、景区、交通运输、餐饮等企业要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各市场主体要积极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让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

  《意见》明确,建立由自治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自治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厅际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查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建立“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受理统一平台,完善网络投诉举报功能,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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