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幸福指数节节高

12.08.2015  11:41

  从90%以上的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到98.7%的农牧民拥有自己的住宅;从占西藏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根本不能上学,到享受15年(幼儿教育到高中阶段含中职)免费教育政策;人均预期寿命从35.5岁增加到68岁……

  自治区成立50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大批凝聚党和政府关怀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得以实施,让高原各族儿女倍感温暖和鼓舞。

  教育事业大发展

  1965年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的教育从小到大、由少到多,规模不断扩大、体系和结构逐渐优化,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和发展。

  全区普遍建立了小学教育,创办和发展了中等和高等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均已基本具备,教育网遍及地、县、乡、村,已形成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民族教育体系。

  从1985年开始,我区在农牧区实行以寄宿制为主的中小学办学模式,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至今,“三包”经费标准经历了数次提高。

  在日喀则市定日县岗嘎小学,六年级的巴桑次仁每天餐后都会领到苹果、牛奶或是一些小点心,享受着“三包”免费教育。该校副校长桑珠说:“现在家长都愿意把学生送到学校,失学辍学现象极少发生。”在学校,每个学生每年的“三包”经费“一分一厘都有明确公开的去向”。伙食上,学生早餐有牛奶、酥油茶、鸡蛋和馒头等,午餐是两个荤菜一个素菜,晚餐则有面条、米饭、糕点、水果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对发展西藏教育给予高度重视,教育经费逐年增长。2000年至2014年,西藏年教育投入从7.23亿元增加到135亿元,增长超17.6倍,累计投入逾753亿元。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更新等得到大力扶持,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截至2014年,全区落实15年义务教育(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免费“三包”政策,年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900元。“两基”目标全面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初中毛入学率、高中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51.98%、98.75%、72.23%、27.71%,扫盲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惠民多 百姓都说好

  和平解放前,西藏没有一所现代医疗卫生机构,自治区成立后,西藏采取各种措施预防疾病,使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很快得到控制,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大幅下降。

  现在,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并逐步建立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仁青村村民次旦罗布说,农牧区医疗统筹过去是一年一人缴纳10元,现在提高到20元,报销额度也从过去的最高6000元提高到8000元,“小孙女2009年去县医院看病,花了500元,回来后报销了400多元。”

  现在,西藏各级各类卫生机构达1300多个,卫生技术人员约1000名。到2014年,建立了以拉萨市为中心,遍布全区城乡的藏医、西医、中医相结合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了“一村一卫生室”目标。

  近50年是几个世纪以来西藏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总人口由和平解放时的114万增加到300多万,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90%以上。

  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自治区成立以来,持续加大公共投入,加强就业援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提高整体素质,积极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有效保障了各族劳动者公平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以前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次央,无法照看患病在床的母亲。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将罗布林卡园林保洁的岗位给了她,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多年来,我区把稳定和扩大就业再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一个惠及各族群众的就业政策体系正逐步形成。

  自200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后,我区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合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流向,多渠道宽领域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11年以来,我区实施更加积极特殊的就业政策,采取公开考录、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组织专场招聘会、就业援藏等多种途径,使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全就业、往届高校毕业生基本就业。

  为实现西藏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我区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到区外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毕业生,将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路费补贴;到区外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毕业生,除给予1000元的路费补贴外,还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1年的生活补贴。

  同时,我区每年定期开展“春风行动”、“农牧民就业服务月”、“农牧民工现场招聘会”等专项活动,引导农牧区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牧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

  健全社保体系让群众没有后顾之忧

  西藏和平解放后,特别是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经历了一个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短短50年,已初步建立了具有西藏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群众期盼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困有所助”的美好愿景已经变为现实。

  目前,我区已基本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二五”以来,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相继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不断增强,工伤、生育保险稳步推进,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少有所养,老有所依”,一直是中国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如今,这一理想正逐渐成为现实。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项目建设,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2013年,区党委、政府把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提出“农村五保老人三年内全部在县以上集中供养”和“到2015年,实现孤儿在地(市)以上儿童福利院集中收养率达到100%的目标。”

  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启动以来,越来越多的五保老人和孤儿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感受到了党的阳光、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关爱“一老一小”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爱心工程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各族人民群众的赞誉。

  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人为本的为民情怀,使老百姓的日子从活得有保障向活得更滋润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