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入党】王旭军:入党的誓言要用一生去践行

15.07.2016  03:05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王皓)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回忆起自己曾在党旗下的铮铮誓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旭军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人不能没有信仰,要对得起自己胸前佩戴的党徽!”王旭军谈起入党动机时坚定地说道。从入党那一刻起,这句话已经支撑王旭军走过了22年的党员生涯。

  上世纪90年代,就读于山西医科大学的王旭军在系里担任团总支书记。他说:“我们上学的那个年代,学生党员人数非常少,在学校大家一听谁是党员都非常羡慕。我当时下决心要努力加入党组织。”由于表现优秀,经系里党总支书记推荐,按照组织程序,王旭军光荣地成为了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那时的他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这不是夸他,他能够成为一名党员绝对和自己的努力分不开。”王旭军的大学同学谈道。

  1996年,王旭军被分配到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成为了一名法官。干练、踏实、认真……是王旭军留给大家最深的印象。工作中,他秉承着“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精神,先后获得过“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等一系列荣誉。2005年,王旭军由于工作出色,获得了遴选派往英国留学深造的机会,当时包括他在内全国仅有6名法官。留学期间,王旭军经历了父亲离世的变故,但他没因此中断学业,他说,我们那里有一句俗语,养小养小就为防老,但我更知道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国家花钱让我们来学习,不能为了个人原因而中断。

  “别出发的太久,而忘记为什么出发。入党的誓言要用一生去践行。”这是王旭军经常告诫自己的一句话。也正是对信仰的坚守,让他从普通党员一步步成长为行政审判庭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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