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好警嫂” 推选宣传活动
04.05.2015 10:37
本文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 导读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近日举行的“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公安厅定于5月至7月开展 “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近日举行的“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公安厅定于5月至7月开展 “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通过“群众讲警嫂故事、警嫂讲家庭故事、讲警察故事”,展示公安民警家庭文明建设成就,彰显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共同进步的良好形象,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据了解,此次活动的评选标准是符合双方结婚满5年,民警从事公安工作5年以上;明事理,知荣辱,识大体,顾大局,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理解、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积极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建功立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或艰苦创业,在本单位、本社区有良好口碑等。符合以上条件的全区公安系统在编在职民警(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以及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家属均可参加。
此外,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妇联还将围绕 “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加活动的感染力、感召力。
[责任编辑:赵钦]本文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04.05.20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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