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选国:我国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基本情况

26.04.2017  21:22

4月26日上午,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熊选国: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各位记者朋友们见面,向大家介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广大媒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大家可能也都知道,我是去年10月份到司法部担任副部长,每次碰到媒体,碰到其他的同志,大家都会问到这个问题。

之所以关注这个问题,是因为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更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实施,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程度,甚至被形象地称为国家民主法治的晴雨表。

应当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律师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发展到近33万人,去年年底是32.8万人,今年还没完全统计,应该是到了33万,超过33万。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们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三大诉讼法和律师法都对律师执业权利作了系统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越来越重视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和其他权利。

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前些年,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在刑事辩护领域,一些地方存在着扩大"三类案件"范围、申请会见不安排或者不及时安排等问题,在庭审过程中存在着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和辩护意见得不到尊重和采纳等,影响了律师职能作用的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依法治国全局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党和国家对新形势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作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作出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对完善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作出决定。

2016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措施,要求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指明了方向。

与此同时,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等重要司法改革举措,都对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发挥律师专业监督作用作出了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措施日益完善。

二、中央政法各单位推出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措施

2015年8月,在中央政法委统筹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首次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会上,孟建柱书记提出要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

郭声琨国务委员、周强院长、曹建明检察长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环节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责,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由“两院三部”联合制定的第一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专门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完善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了强力支持。

“两院三部”《规定》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2月印发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分别下发通知,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积极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各地法院依托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建立律师服务平台,逐步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有的法院开辟律师通道、电子阅卷室,通过手机向律师推送立案和流程信息。上海、江苏、福建等地法院推行律师网上立案、现场自助立案、异地法院协助立案,让律师更加便捷地完成立案程序。

各地检察机关改进律师接待方式,归口到案件管理部门统一接待律师、统一向办案部门转达律师申请事项,并对办案部门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作为结案审核的重要内容。

各地看守所推行网上和电话预约会见平台,减少律师等候时间,加快看守所律师会见室和法律援助站建设,为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开展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和保障。

三、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

2017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又一新的重要举措。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以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就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的救济渠道和处置机制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对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保障职责,突出了渠道通畅、快速受理、联动处置和有效保障四个特点。

所谓渠道通畅,就是明确律师维权范围,畅通律师维权渠道,让律师执业权利受侵犯后知道找谁,做到路径清楚、投诉有门。

通知》详细列举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情形,包括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违反规定打断或者制止按程序发言,以及被违反规定强行带出法庭等。

通知》列明了律师维权的三种具体渠道,即向办案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投诉,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向注册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

通知》把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申请维权的主要途径,要求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师协会于2017年第一季度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专门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律师申请维权,切实做到事有人管,权利有人保障。

所谓快速受理,就是大幅度提高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效率,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根据《通知》要求,律师协会要在接到律师申请后,及时作出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于24小时以内作出反应,情况特别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办案机关要在收到律师的投诉、申诉控告或者接到有关律师协会的反映后,立即开展调查,及时作出处理。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接到投诉或者发现后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所谓联动处置,就是改变以往信息不通,相互不了解的情况,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合力。

根据《通知》要求,调查处理过程中,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沟通联动,及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在情况复杂、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准确查明事实。遇到重大复杂问题或者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重大突发事件,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托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有关办案机关及时予以解决,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

所谓有效保障,就是进一步完善救济和责任追究,保证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得到有效处理和及时纠正。

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国家安全机关法制部门负责受理律师投诉,各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负责受理律师申诉或者控告。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行为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使执业权利真正做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四、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明确要求,今年2月,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同意,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0个中央部门有关司局和全国律协组成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由我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成员单位可以利用联席会议制度这个平台,沟通交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存在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重大或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大家可能也都注意到了,本月21日召开了第一次律师工作联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机关有关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并做了讲话,这次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方案,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主要是建立反映律师诉求的内部工作机制,也就是将律师反映的涉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个案和政策层面的问题,按照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要求,移交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具体责任部门协调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将核查和处理结果反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逐步推动实现律师按正常方式、正当渠道反映问题。同时,要求今年上半年开展一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督察。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积极会同当地政法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北京、河北、山西等15个省(区、市)已经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内蒙古、江苏等10个省(区)已就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方案。

我们要求今年上半年,各地都要把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来,结合。这些地方联席会议有的刚刚成立,有的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重庆市司法局通过联席会议,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的意见,有效保障了律师调查取证权,同时推动重庆检察院系统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建立了固定部门、固定人员、固定接待室、固定电话的“四固定”接待律师机制,并向律师全面开放网上案件查询系统。

北京、四川等地通过联席会议,会同当地司法机关联合出台了保障律师刑事诉讼辩护权利、加强律师与司法人员常态化沟通交流等政策措施,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建立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之家,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问题上责无旁贷。今年1月,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则(试行)》,确立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四大维权原则,细化了律师协会维权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律师协会在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站出来。

2月份,全国律协下发通知,要求各律师协会2017年第一季度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2月22日,第一家省级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广东律协维权中心揭牌成立,3月24日,全国律协维权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截至3月底,全国31个省级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全部建成,设区的市除了没有设立律师协会的外,大部分也建立了维权中心,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各律师协会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专门”、坚持“三个公开”、确保“四个统一”,致力于将维权中心打造成律师维权专业平台。

“一个中心”,就是以畅通律师维权申请渠道为中心,健全维权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律师协会维权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两个专门”,即专门渠道,专人负责。各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按照要求设立了维权专门工作电话、专用电子邮箱,在律师协会官方网站首页上设立专门的维权申请受理平台。律师协会分管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会长或者分管秘书长担任维权中心主任,同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维权工作电话的接听、来信接收、网上维权申请信息整理和来访人员的接待。各维权中心还建立了专门委员会委员值班制度,值班委员采取现场办公或电话连线办公的方式与维权中心做好工作衔接,切实履行维权职责。

“三个公开”是指,公开维权渠道,维权中心要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报刊上公布专门工作电话号码、专用电子邮箱地址、官方网站网址和来信来访地址。公开工作流程,编印《律师维权申请及受理程序》等手册,在网站公开工作流程和规则,便利律师了解维权工作程序。公开人员信息,将维权中心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等公示上墙,强化工作责任和监督。

要做到“四个统一”,包括统一标识,维权中心要统一悬挂按照同一规格制作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标识铜牌。统一场所,各律师协会要为维权中心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家具、电脑、带录音功能的电话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律师协会设置专门的接待室。统一职责,维权中心有非常明确的工作职责,包括接待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提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受理;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等。统一考评,各律师协会将对维权中心建成后的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具体维权事件应对处置及实际效果进行考评,全国律协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月报制度,由各地律师协会将维权中心收到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情形、维权中心处置过程和结果以及典型案例按月报送全国律协。

总之,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这些年,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规范日趋完善,保障工作机制日益健全,保障措施正在得到有效落实,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也及时纠正制止了一些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

这次新闻发布会给大家的材料里面通报了五个这方面的案例。例如,去年北京市两位律师在代理一起挪用资金案中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辽宁省丹东市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4月,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但一直未作出一审判决,两位律师被羁押近一年之久。鉴于该案是律师执业过程中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司法局在此案开庭期间,指派市律师协会有关人员全程旁听了为期一周的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向司法部报送了情况分析报告,认为该案存在适用强制措施不当和管辖权等相关问题。

司法部接到报告后,立即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商请协调处理该案。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随即要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一审法院和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有关意见,一审法院已于2017年2月对两位律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关于该案的管辖权问题,正在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处理。

多年来,律师工作得到了广大媒体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同时,对律师工作和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共同推动律师事业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