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措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8.04.2018  12:21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全市创造优美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作为攻坚战役的主力军,市环保局迅速行动,积极部署,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一、大气污染防治

按照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部署,我市到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比例达到83.8%,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其中,2018年我市空气质量目标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5%,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9.2微克/立方米。

2017年进入供热季以来,为保证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靶向燃煤锅炉和散煤燃烧这两项重要污染源治理,先后出台《呼和浩特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改方案》、《呼和浩特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导检查方案》、《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冬季供热企业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居民取暖清洁化替换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方案。重点对供热燃煤锅炉和棚户区(城中村)散煤治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 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燃煤锅炉房开展定期检查,并每周召开一次全市空气质量调度会。 二是 全市燃煤锅炉房煤场、渣场实现全封闭改造;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建立了24小时监测体系。 三是 开展居民采暖清洁化替换工作,共涉及143552户居民。通过以上措施,我市空气质量相比同期改善明显。2018年1月1日-3月17日,我市优良天数合计66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天。二氧化硫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40.7%、PM2.5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20%。

经过努力,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 一是 扬尘污染隐患。去年开始,我市为加强中心城区改造建设,实施了一系列重点工程,成为我市扬尘污染的重大来源。 二是 供热结构尚不合理。目前,我市仍有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锅炉70台,由于资金和热源缺口,锅炉淘汰压力很大。 三是 散煤治理投资较大。在2017年的基础上,我市今年将持续开展城中村散煤清洁化替代改造,通过纳入集中热网、“煤改电”、“煤改气”以及清洁炉具替换等措施,计划改造户数163809户,总费用共计54514万元。

针对现实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空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近日将正式印发《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018年—2020年)》,本方案中涉及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燃煤锅炉淘汰、棚户区散煤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VOCs综合整治等十个重点内容,共制定出72项具体措施。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此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水污染防治

按照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任务部署,我市到2020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考核断面稳定达标;水资源配置基本实现优化,城市饮用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质量稳定保持优良;湖、库、湿地生态修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其中,2018年我市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国控4个责任考核断面达到目标要求;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彻底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优良级别。

2017年,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环保政策和决策,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通过实施“提标、增容、新建”等水污染防治措施,突出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努力补齐历史欠账短板,水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二是 环保基础设施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拥有污水处理厂10座,铺设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中水管网464.1公里,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52万吨/日,处理水标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部达到流域功能区接受标准;五个旗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投运,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污水直排得到有效控制。国控企业、流域断面全部建成自动化环境监测系统,并与自治区、国家联网,及时传输监测数据,初步适应了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 三是 历史遗存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铺设管网,将直排污水分别收入金桥、辛辛板、章盖营和班定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市区10万吨直排污水得到根本整治;通过对大小黑河城区段排污口的封堵,减少了流域水体的污染;通过对托县官地营3000亩遗存废水进行回抽处理,根治了托县水污染隐患;通过对托县生物发酵企业废水进行分类治理,再由联合水务和金河环保科技公司深度处理后,园区废水达标排放;通过三级反渗透膜处理技术,常盛(原石药)制药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

2018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进入到攻坚阶段,目前仍有部分工作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存在差距。 一是 约束性指标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75%,劣Ⅴ类水体比例为零较难实现。2018年2月和3月浑河入黄河口断面出现水质波动,个别指标超标,优良比例很难保证75%。大黑河由于基本无地表径流,上游来水全部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即使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受到近60公里沿途农业种植、生活污染源等影响,大黑河大入黄口断面实现全面达标难度仍较大。 二是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与住建部要求的2018年实现“长制久清”差距较大。整治完成的4段黑臭水体虽已开展效果评估,仍需建立长效维护机制;另外3段黑臭水体尚未完成,扎达盖河的2处黑臭水体正在通过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加以解决,目前截污工程尚未完成,小黑河巴彦路大桥到托县快速路大桥段尚未启动。 三是 地下水点位水质级别不稳定。从2017年情况分析,玉泉区乳牛场和赛罕区东大黑河压水井点位水质出现下降,可能面临水质恶化的严峻形势。 四是 按照“水十条”考核要求,2018年我市需完成3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此项工作考核指标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如果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很难达到目标要求。 五是 我市共有226座加油站,1127个地下油罐列入“十三五”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从目前进展看,已完成50座251个油罐改造,完成率22.27%,“水十条”要求2020年底全部完成改造,任务艰巨。

针对现实情况,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使全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我市近日将正式印发《呼和浩特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018年—2020年)》,本方案中涉及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河道及黑臭水体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八个重点内容,共制定出31项具体措施。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此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任务部署,到2018年我市将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设置,并完成相应的监测工作;完成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国家刚刚启动,一些工作仍处于前期阶段,近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 上报了我市行政区域内拟纳入土壤污染状况突出问题的区域。 二是 完成了我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建立了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清单。 三是 已着手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 四是 开展全市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信息调查工作,预计4月底完成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清单。

总之,我市坚决扛起打赢大气污染攻坚战的大旗,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重拳出击、标本兼治,让首府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的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