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戒毒所连续三年获评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一级所

22.02.2017  17:35

近日,在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上,乌海市戒毒所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一级所暨规范化建设示范戒毒所,连续六年获评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位,连续三年获评一级所,并被命名为全区首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戒毒所。

2016年,乌海市戒毒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规律、突出特色”,自觉把戒毒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大局中,深化对戒毒工作内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改革发展。一年来,通过对“1263”戒毒模式的不断实践和丰富,实现了戒毒工作由转型发展向体系完善的过渡。“绿色之光”场所文化在“三期”管理中引导戒毒人员修己爱人的“育人”效果逐步显现;教育戒治围绕地缘特点,突出书法、石头造型绘画特色矫治和葡萄栽培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了独具乌海特色的戒治品牌;运用优质医疗资源,场所医疗诊治、疾病筛查、应急处置和急重症监测能力有效提升,为戒毒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聚焦风险防控,设立信息应急监控中心,“一个中心、四个系统”的智能化安防体系初步确立,场所安防管控能力大幅提升;确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戒毒人员法律事务服务,聘请社会执法监督员参与戒毒执法工作,场所执法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此外,乌海市戒毒所两个大队和中心分别被命名为规范化建设示范戒毒大队和示范岗,3名民警被评为规范化建设岗位标兵。

今后,乌海市戒毒所将以“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为目标,继续围绕“1263”戒毒模式,探索创新信息化、规范化和场所文化“三化”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教育矫治效果和质量,提高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为平安内蒙古和法治内蒙古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