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贫困地区60所旗县级医院喜得结对支援

03.05.2016  06:41

内蒙古贫困地区60所旗县级医院喜得结对支援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的工作方案》,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家关于健康扶贫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助力农村贫困人口早日脱贫。

根据《方案》显示,内蒙古自治区31个国家重点贫困旗县的60所医院(含蒙医、中医医院)有92所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

方案》指出,国家将集中调派全国优质医疗资源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帮扶时间为2016—2020年,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对口帮扶关系。对口支援的目标是,到2020年,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充分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贫困县居民提供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由支援医院支援方式采取“组团式”,向县级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者副院长,至少5名医务人员组成的团队(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驻点帮扶,帮助受援医院开展日常诊疗服务,每年为受援医院培训至少3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有计划地为贫困县县级医院培养一批业务水平较高的技术骨干。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军队大单位群工和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三级医院要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和体现公益性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对口帮扶目标。

附: 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内蒙古国家重点贫困旗县级医院关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