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为何不执行相关文物保护法规?
5月9日、16日,本报陆续刊发《托克托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边上建羊圈没人管?》《两级文物部门要求保护好张喜云旧居》对托克托县古城镇乔富营行政村珠斯郎自然村中共萨托工委、托和清工委秘密交通站(即张喜云老宅)被列入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在保护范围内却有人建起了羊圈、房屋一事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发后,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两级文物部门要求古城镇政府,保护好抗日文物旧址,建议公布保护范围,建设一个展览保护所,并按文物保护级别依法管理。
6月3日,记者再次来到张喜云旧居,发现旧居旁边的房子已经起了框架,羊圈仍然在养羊。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之所以羊圈还在养羊,旧居旁边的房子能起框架,原因是托克托县人民政府于5月23日发出了关于划定“中共萨托工委、托和清工委秘密交通站”(即张喜云老宅)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通知中说为加强托克托县“私人”所有纪念建筑物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就划定张喜云老宅保护单位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张喜云老宅于2015年6月29日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现修缮院落为准,东、西、南至院墙(含西房西墙)外缘,北至正房地基外缘;建设控制地带西墙以院墙(含西房西墙)外缘为界,北、南、东以外延10米为界。通知中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希望,张喜云老宅所在地古城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认真依法做好保护工作。
采访中,张喜云的儿子对记者说,老宅被确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他已经把老宅捐给了国家,并不是托克托县人民政府所说的私人所有。当时参与“张喜云老宅”县级文物评定认定工作的土左旗文物保护所所长王兰柱,在看完托克托县人民政府的这则通知后对记者说,按照呼和浩特市文物古迹管理办法,市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均为100米。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出移各种建筑,应按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其建筑方案须征得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托克托县人民政府的这则通知显然没有按照这个管理办法制定。就此,记者当日来到托克托县宣传部,分管外宣工作的高副部长让记者去政府办找赵永光副主任了解张喜云老宅保护通知是如何出台的。在政府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赵永光副主任不在。随后,记者给赵永光副主任打电话和发短信,均没有得到回复。 (记者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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