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2.12.2015  11:51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代表政府行使公权力,在法定职权和范围内执行公务时证明身份和权限依据。因此,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是坚持依法、规范、公开、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法制办本着依法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审查、监督,通过严把申报关、年审关、日常监督关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把申报关。每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拟发执法证件办理通知,由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报送《行政执法人员登记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登记表》、《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花名册》申请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法制办对报送的表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委托的组织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在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申请行政执法证件的才颁发行政执法证,并经公共、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转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并将原执法证件收回后方可换领新的行政执法证件。严禁临时工和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申领执法证件。   

二、严把年审关。为认真做好每两年一次的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旗政府法制办在年审当年年初,制定好年审工作计划。根据上级规定的时间内主要年检执法人员是否为在编、在册、在行政执法岗位;是否存在辞职、辞退、工作调动、岗位调整、退休等不在执法岗位的情况;是否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超过处罚幅度实施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是否发生过执法过错、暂扣行政执法证件记录;是否出现不持证上岗,不亮证执法现象等,如有上述现象的一律不给予年审,同时收回执法证件予以注销。年检合格的,旗法制办在证件后标注省政府法制机构制作的统一年检标识,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注销。 

        三、严把监督关。巴林右旗每个行政执法单位都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已列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当中。各单位若有执法人员辞职、辞退、工作调动、岗位调整、退休等情况的,都及时报送法制办备案,并收回执法证件交至旗政府法制办由法制办在再次办理证件时候一并注销。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人员对本部门平时执法工作进行内部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每年法制办也会不定期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查阅等多种形式加强全旗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旗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对全旗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进行间接的管理,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全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