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专项自查工作

15.12.2016  18:34

  为深入贯彻落实《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近日,内蒙古局按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专项自查工作。 

  此次自查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自查内容为全区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情况、执法开展情况、执法人员资格、执法监督、案件制作归档以及执法学习培训等情况。经自查,此期间盟市邮政管理局作出重大行政处罚8起,均为停业整顿案件,已录入邮政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对于盟市局存在未按《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要求向自治区局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问题,已要求盟市局及时进行整改。 

  今后,内蒙古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完善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制度的落实,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符合程序、及时、准确;二是强化对执法活动监督,深入落实《邮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做好本地区邮政行政执法考评工作,推进执法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要求各盟市局继续加强执法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确保检查执法、处罚案件等信息录入及时、完整有效;四是继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规范案卷格式制作,确保法律法规适用精准,加强案件存档管理工作;五是加强执法培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完善法治邮政体系建设,为自治区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