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情况通报 第15期

20.05.2016  19:27

(2016年第15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按: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近期,自治区国资委、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动国有企业参与扶贫攻坚的意见》,现将《意见》摘要刊发。

 

 

 

关于深入推动国有企业参与扶贫攻坚的意见(摘要)

 

一、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本雄厚、管理规范、点多面广和门类齐全的优势,重点在贫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的规划、项目、资金、培训、招工就业等方面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承担供电、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国家贫困旗县摘帽的标准要求实现全覆盖目标。到2017年,承担定点帮扶的企业所帮扶的嘎查村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到2020年,承担定点帮扶的企业所帮扶的嘎查村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扶贫特色产业。积极参与贫困嘎查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农业、林业、粮油和宾馆饭店类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和行业特点,加大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乳、肉、绒、粮油、瓜果、蔬菜、林草等特色产业和农副产品方面采购、推销扶持力度。帮助、指导贫困地区农牧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培育,引导扶贫龙头企业进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以合作开发或资金支持、业务指导等形式,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发展农家乐、牧家乐等特色旅游。

鼓励企业要积极参与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等。通过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着力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二)扩大对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培训和招工就业。鼓励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同搭建贫困地区劳动就业和用工对接平台,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企业劳务对接机制。支持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和输出基地,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鼓励企业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各企业要积极安排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每年招聘大学生就业中应安排不低于10%的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农业、林业等企业要将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员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建设。水利、水电工程等企业要积极支持贫困地区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大投资倾斜力度。加强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一批抗旱工程和“五小水利”工程,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果,解决贫困地区群众靠天吃饭、靠天喝水、靠天养畜等问题。

(五)加大交通设施建设投入。铁路、公路、航空和交投公司等企业要在自治区统一规划下,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的铁路客运专线、高等级公路、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构建对外畅通、路况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干线公路网络。认真建设和改造好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从根本上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

(六)推进贫困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供电企业要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实施贫困嘎查村通动力电规划,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重点解决贫困嘎查村供电能力不足、电价负担偏重的问题。发电和新能源企业要在贫困地区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种植”、“光伏+养殖”、“光伏+农畜产品深加工”,拓宽贫困地区农牧区增收渠道。新能源产品制造销售企业,降低向贫困地区销售产品的价格,并做好优质服务。

(七)推进贫困地区通信网络和流通体系建设。电信、广电、互联网企业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自治区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努力实现嘎查村通信网络和广播电视全覆盖。适当减免费用,鼓励农村牧区贫困户使用信息网络。大力实施“互联网+”电商扶贫工程,支持电商企业拓展贫困农村牧区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和电商人才培训。新闻媒体企业做好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农副产品销售的宣传报道。开展互联网便民服务,提升贫困地区农村牧区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销售、物流企业加快贫困地区便民连锁超市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保障当地农副产品及时配送和便民超市货源渠道正规、采购价格实惠、产品质量安全。

(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企业要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集中实施文化扶贫项目。要通过送书下乡、送文化下乡等形式,帮助嘎查村建立图书室、文化室等,把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文化企业、文艺工作者要多为贫困地区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加到贫困地区演出场次,扶持农牧民演艺团体和乌兰牧骑式演出队建设。

(九)推进贫困地区科技、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农牧、高校等兴办的科技企业要加强科技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提供更多生产生活技术、市场营销信息、政策咨询服务。鼓励企业参与在贫困嘎查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特别是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主、农牧业合作社骨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牧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

(十)加大金融扶持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进一步扩大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重要作用。农信社、内蒙古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企业要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放大扶贫资金的投放规模,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适当放宽贷款的门槛、降低贷款利息,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支持力度。在贫困旗县建立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十一)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在贫困地区进行矿产、电、光伏建设等资源开发的企业,可将占用的土地补偿金转化为企业股权,根据土地性质由嘎查村集体或个人持有,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种养殖基地,与农牧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牲畜托养、吸收农牧民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十二)创新扶贫机制。继续做好已经开展的帮扶工作。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和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动员作用,鼓励企业参与社会扶贫,及时公开国有企业的扶贫捐赠信息,提高企业公信力和美誉度。

三、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主动做好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大对企业做好扶贫工作的考核权重,将扶贫工作列为考核和企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企业党委书记在年底的述职中要专门汇报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要有计划的安排后备干部到贫困旗县挂职锻炼。

(二)切实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设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机构,企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强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

(三)落实脱贫攻坚的政策支持。中央驻区企业要积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在落实中央企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扶贫资金支付、扶贫项目的管理、运行中建立有效、顺畅的制度支持。自治区所属企业的扶贫捐赠、直接支付扶贫成本费用等支出,可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作利润完成。国资监管部门对企业利用闲置资产用于扶贫项目可采取灵活的审批备案程序办法,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扶贫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