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情况通报 第13期

20.05.2016  19:27

(2016年第13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按: 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自治区妇联党组高度重视贫困妇女儿童扶贫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妇联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独特作用,在全区组织开展“草原巾帼脱贫行动”,推动农村牧区妇女稳定脱贫。现将自治区妇联党组关于开展“草原巾帼脱贫行动方案(摘要)刊发。

 

 

 

自治区妇联开展“草原巾帼脱贫行动”方案(摘要)

 

我区现有的8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牧区贫困妇女37.1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6.22%。妇女既是脱贫攻坚的工作对象,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没有贫困妇女的稳定脱贫,就没有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

一、引导贫困妇女坚定脱贫志向

深入开展“草原巾帼脱贫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宣传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深入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帮助广大妇女正确理解党委、政府推进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妇女依靠自力更生、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例带动更多贫困妇女实干兴家、发展立家,改变贫困面貌,创造美好生活。

二、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能力

贫困妇女在各类普惠性培训中的比例要达到40%以上,保障贫困妇女平等接受教育培训。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通过开展家政技能、电子商务技能培训,贫困妇女创业培训,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农村牧区贫困妇女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鼓励贫困妇女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十三五”期间,力争培训家政服务从业人员10万人次以上,培训女性电商从业人员2万人以上。

三、帮助贫困妇女创业脱贫

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行动”,引导贫困妇女充分利用庭院房舍空间,大力发展种养殖、手工、服务等庭院经济,拓宽增收致富门路。设立农村牧区妇女就业创业基金,推动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向农村牧区贫困妇女倾斜。通过“女能人+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妇女”等方式,帮助贫困妇女通过带资入股、参股分红或就业分红等增加收入,增强小额信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创业一人、脱贫一户。

四、促进贫困妇女就业脱贫

依托“东西部劳务对接”“津京蒙劳务对接”等输出平台,帮助贫困妇女通过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实现脱贫。充分发挥妇女手工业协会的作用,引导贫困妇女加快发展妇女手工,搭建妇女学习手工技能、推介手工制品的平台,支持妇女手工龙头企业发展,挖掘手工项目潜力,加强创意设计,着力打造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妇女手工制品品牌。建立妇女手工与相关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公司+协会+农户”的方式,形成集培训、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妇女手工产业链,带动更多贫困妇女实现灵活就业、脱贫致富。

五、带动贫困妇女互助脱贫

充分发挥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手工编织基地、三八绿色工程基地中的女负责人、女能人、女带头人的致富、帮富、带富作用,大力发展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手工编织、农村牧区电商、农家乐牧家乐等具有当地特色的扶贫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女能人与贫困妇女开展结对帮扶,发展各种形式的互助组、合作社,采取“合作社+贫困户”“协会+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增强精准扶贫实效。“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妇联要建成100个自治区级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巧手脱贫示范基地和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

六、解决贫困妇女因病致贫问题

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到应检尽检、早诊早治。要动员社会力量重点救助“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做到精准帮扶、应救尽救,切实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七、引导社会力量为贫困妇女儿童献爱心

加强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建立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农村牧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各级妇联组织争取的各类社会慈善项目资金要向贫困地区贫困妇女倾斜,重点扶持国家级、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妇女儿童。 “十三五”期间创建324个“农村牧区留守流动儿童家园”。依托“母亲健康快车”“母亲创业循环金”“母亲邮包”“春蕾计划”“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等公益品牌,加大对贫困妇女儿童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