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情况通报 第12期

20.05.2016  19:27

(2016年第12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按: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方案,自治区工商联、扶贫办、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组织开展“村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现将“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方案(摘要)刊发。

 

 

 

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方案(摘要)

 

一、目标任务

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签约结对、村(嘎查)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力争用五年时间,动员全区民营企业参与,通过信息、项目、市场、技术等多种途径带动,帮扶100个以上贫困村(嘎查)拓宽致富门路,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牧民主体、民企帮扶、社会参与,努力实现政府扶贫、社会扶贫和贫困地区农牧民自力更生脱贫的有机结合。

(二)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理念,组织民营企业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以开发式扶贫为重点,帮助贫困村(嘎查)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嘎查)与民营企业互惠双赢。

(三)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找准路子,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四)坚持“做贡献”与“受教育”相结合,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

三、帮扶方法

(一)采取“一企帮一村(嘎查)”、“一企帮多村(嘎查)”、“多企帮一村(嘎查)”的结对帮扶方式。“商会协会帮一村(嘎查)”视同为“多企帮一村(嘎查)”结对帮扶方式。

(二)企业和帮扶贫困村(嘎查)双方签订《民营企业精准帮扶村(嘎查)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帮扶任务、帮扶效果如期实现。

(三)“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的时间与自治区“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同步开展,五年内不变。

四、帮扶模式

(一)发展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布局,引导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小片区、贫困村(嘎查)投资兴业、培训人才、推广技术、发展贸易、安置就业,将本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将贫困农牧民变为产业工人,提高自我增收能力,变“输血”为“造血”。

(二)开展村(嘎查)企合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鼓励农牧民通过依法流转土地使用权、林权、草场承包经营权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项目开发,实现村(嘎查)企合作、互利双赢。

(三)吸纳农牧民就业。加强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组织劳务输出,吸纳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扶持发展手工业、家庭服务业等,帮助农牧民创业。

(四)提供金融支持。按照市场运作方式,通过发放短期经营性借款、开展小额信贷、建立村(嘎查)级扶贫互助资金等方式,提供生产援助资金、信贷担保、贷款贴息。

(五)实施商贸带动。完善农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和城镇直销网点,带动农畜产品直接进入大中城市和大型超市。

(六)积极改善民生。引导民营企业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帮助结对村(嘎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七)提高发展能力。发挥人才、技术、市场、信息优势,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培训,提高农牧民参与市场经济的能力。

(八)创新途径模式。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和途径,如指导和扶持结对村(嘎查)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激活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牵头组建或参与管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组织化水平;在结对村(嘎查)设立产业帮扶基金,按照低息运行、滚动发展的原则,以金融手段帮助农牧民发展生产;选派企业家担任名誉村主任(嘎查达),参与村委会管理事务,帮助结对村(嘎查)引入更多的扶贫资源,发展农村牧区经济;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电商扶贫,等等。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的顺利开展,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光彩事业促进会成立“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领导小组,自治区工商联经济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村企合作”工作定期组织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