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探索菜单式扶贫新模式确保年内实现“人脱贫县摘帽”

14.07.2016  15:42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探索菜单式扶贫新模式确保年内

实现“人脱贫县摘帽

 

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乌兰浩特市在全盟率先提出年内实现“人脱贫县摘帽”的目标,积极探索“菜单式”扶贫模式,全力以赴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靶向式定位扶贫项目对象。为确保扶持对象精准,乌兰浩特市采取“一申请两评议三公开”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程序,即农牧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评议,第一次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第二次公示、市扶贫办复审、公告,目前已精准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2521户、5127人。为确保项目选择和脱贫产业精准,乌市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表》《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问卷调查表》《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摸底调查表》和《脱贫产业目录》,组织各级干部入户发放,同时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最终精准确认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产业发展贫困户、教育扶贫贫困户、政策兜底贫困户。

结对式配备帮扶部门干部。乌兰浩特市根据全市各部门单位职能和干部综合素质能力,结合贫困嘎查村的不同需求,采取分类选、挂职派、包户联、乡镇管、市委评五个环节选派帮扶干部。按照“科级干部包村、帮扶单位干部包户包人”的原则,向全市58个嘎查村派驻三级引领队127支、嘎查村“第一书记”58名、引领队员513名;下派195名干部,组成5个驻镇工作组、58个驻村工作队。按照“一村一策一部门、一户一法一个人”的帮扶原则,确保每个嘎查村都有一个脱贫方案、一个部门负责帮扶;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一个脱贫办法、至少一个干部帮扶包脱贫。同时,要求帮扶干部做到“四清”:底数清、标准清、办法清、责任清;以及“两个落实”:具体责任落实到户到人、措施落实到户到人,确保脱贫成效显著,贫困群众满意。对在扶贫中工作表现突出、减贫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符合任用条件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今年以来共提拔重用驻嘎查村干部15人,其中驻嘎查村第一书记8人。

菜单式提供脱贫产业方式。乌兰浩特市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工程,由贫困户自主选择脱贫方式。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将搬迁安置与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程、鄂尔多斯援建设施农业等政策相叠加,采取保障性住房安置、设施农业园区安置、小城镇移民楼安置、新建幸福院4种安置方式。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享受与城市低保人口、环卫工人同等房价,以及易地扶贫搬迁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元补助。同时,积极扶持易地搬迁贫困户通过发展庭院经济、由政府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小额贷款帮助创业等方式实现增收脱贫。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制定出台了《乌兰浩特市脱贫产业奖补目录》,设立了4类15项脱贫产业项目。对选择产业发展的贫困户,采取“贫困户投资先建、政府验收合格、资金直补到户”的方式,最高给予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万元的补助。将有种植愿望、通过技术技能培训的贫困户,移民搬迁至设施农业园区,形成居住、生产一体化发展,目前已安置27户、55人。对搬迁至扶贫创业示范基地周边的贫困人口,就近安排到设施农业园区或养殖园区就业。对想发展养殖产业的贫困户,统一指导购买良种牛羊到养殖基地进行托养。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汇总贫困户培训需求,年初以来为贫困户免费举办各类农技培训班5次。将贫困家庭学前教育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保教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000元;贫困家庭特殊教育学生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4000元。免除普通高中贫困学生住宿费。对贫困户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未考入高中或大学的子女,免费进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或三年制大专学习,每人每年给予9300元补助。政策兜底脱贫一批。把国家低保、五保、社保等政策形成汇编,贫困户按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障政策,确保贫困户得到政策支持。认真开展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特殊贫困的1046户、1648人通过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兜底脱贫。(兴安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