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武川县2016—2017年发展生产脱贫实施办法(试行)

16.02.2016  17:36

【精准扶贫】武川县2016—2017年发展生产脱贫实施办法(试行)

新浪内蒙古      2016-01-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武川县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发展生产脱贫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目标任务。把79个“五到村、五到户”项目村作为主战场,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主攻对象,把发展生产作为根本任务,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确保到2017年757户、1591人实现就地脱贫,其中,2016年脱贫430户、904人,2017年脱贫327户、687人。

第二章   工作措施

第三条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底,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结合当地资源特点和产业优势,帮助其确定脱贫产业和项目,明确脱贫措施,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四条   扶贫产业项目及脱贫措施

(一)食用菌产业扶贫项目。2016年重点在哈乐镇、耗赖山乡、可镇、上秃亥乡新建食用菌厚墙体温室3000—3500棚,同时配套新建5条菌棒生产线。到2017年全县食用菌厚墙体温室总规模达到10000棚、产量达到8万吨,安排农村劳动力就业3000人以上,其中贫困人口1000人以上。

脱贫措施:一是组织贫困户进入企业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公司负责进行生产技术培训,确保务工农民适应岗位需求,掌握一技之长。二是引导公司与贫困户结对进行食用菌订单种植。公司负责免费提供食用菌生产技术指导并以订单价收购产品,农户按照订单合同,利用庭院温棚进行生产。三是贫困户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扶贫资金作为资本金入股食用菌产业,年终按照比例进行保底分红,确保每个贫困人口每年分红不低于1000元。

(二)优质牧草产业扶贫项目。2016年新增规模流转土地种植牧草20万亩;结合退牧还草项目和农民自主种植,到2017年,全县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

脱贫措施:鼓励生态修复区的贫困户规模流转土地种植优质牧草。2016年开始流转土地种植优质牧草的,每年每亩补贴100元,连续补贴10年。对享受项目补贴的贫困户,具备作业条件的,由农牧局统一进行免费播种。同时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企业就业或在草产业链上打工,增加收入。

(三)肉羊(牛)养殖扶贫项目。2016年全县建设肉羊标准化养殖场(饲养基础母羊300只以上)50个、家庭牧场(饲养基础母羊200只以上)20个,并新建3个肉牛标准化养殖场(饲养基础母牛100只以上)。到2017年,全县肉羊饲养量稳定在100万只,年出栏肉羊60万只以上,肉牛饲养量稳定在3000头左右。

脱贫措施:一是扶持贫困户采取自营或通过组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利用扶贫信贷资金新建标准化养殖场或家庭牧场,发展肉羊肉牛及其他特色养殖业。二是落实农口部门棚圈建设补贴资金,贫困户建圈的每平米给予150元补贴。三是鼓励贫困户通过“企业+农户”的模式,采取“订单养殖”、“投母还羔”等模式,发展特色养殖业。“投母还羔”,即由企业提供或出资购买母羊,免费投放到贫困户。每只母羊在约定的年限返还若干只羊羔,完成置换后,母羊归养殖户所有。同时养殖户长期享受繁育、免疫、销售及技术指导方面的优惠待遇。

(四)马铃薯产业扶贫项目。推进马铃薯种薯繁育推广,借助国家马铃薯主粮化战略的政策优势,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单产。

脱贫措施:对种植马铃薯的贫困户,水务局要优先配套农田水利节灌设施;农牧局要优先供应马铃薯种薯,优先落实马铃薯储窖建设项目,并与科技部门合作选派科技人员长期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和科技服务,做到科技服务到村到户。对种植马铃薯、小麦、玉米、油菜籽、葵花的贫困户,农牧局和乡镇要按照相关政策优先纳入农业保险范围,提高贫困户抵御风险能力。

(五)中药材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利用得胜沟乡和哈拉合少乡区域小气候特点,大力发展黄芪、党参、芍药、麻黄、油用牡丹等中药材特色种植加工和林果种植产业,到2017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万亩,实现产值3000万元,实现利润1000万元。

脱贫措施:对种植中药材的贫困户每亩给予1000—1500元的补贴,通过“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等模式,引导贫困户进行中药材订单种植。同时协调药材加工企业优先吸纳贫困人口进入企业打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六)乡村民俗旅游扶贫项目。重点开发休闲度假、历史文化、公路沿线农家民俗等旅游项目,提升五道沟农家乐休闲观光和特色餐饮服务水平,打造井尔沟、得胜沟红色旅游精品项目,沿武川至格根塔拉和希拉穆仁两条草原旅游通道,打造以“农家乐”为主要形态的乡村民俗旅游特色村。

脱贫措施:通过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贴息贷款、小额贷款等金融方式扶持贫困户利用农家庭院、农家生活和乡村文化,发展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题的乡村民俗旅游。对发展乡村民俗旅游的贫困户,每户给予1000—5000元补贴,并鼓励业主招聘贫困人员参与经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乡村民俗旅游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项目培训,提高乡村民俗旅游经营服务水平。

(七)光伏扶贫项目。按照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引进实力雄厚的光能源企业,充分利用村集体大棚、荒山、荒坡、空地、滩涂和贫困户屋顶等资源,建设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建立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增收渠道。

脱贫措施:一是优先贫困户,实行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市备案的办法,重点扶持无劳动力、无生产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建设光伏扶贫项目。供电公司与光伏电站投资主体签订发用电合同。光伏电站产权及收益归实施项目的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贫困村、贫困户支付上网电费。二是依托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向贫困户兑付土地流转资金,增加收入。

(八)山林虫草鸡产业扶贫项目。以贫困户为重点,以蒙川禽业公司为龙头,以扶贫项目和老促会“一村一品”项目为支撑,强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不断延伸山林虫草鸡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条。

脱贫措施:通过政策补贴引导、企业服务带动,优先扶持贫困农户发展山林虫草鸡养殖。2016年,利用财政资金和老促会“一村一品”专项资金,对饲养山林虫草鸡的贫困户每只雏鸡补贴8元,补贴上限全县不超过8万羽。

(九)电子商务扶贫项目。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培育工作,重点鼓励农牧业龙头企业、食用菌产业基地,依托中国健康安全网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2016年力争在全县个乡镇种植旱作马铃薯的贫困户中和耗赖山乡、哈乐镇、上秃亥乡等食用菌种植重点乡镇,围绕旱作优质马铃薯、特色食用菌农产品网上销售率先突破,鼓励引导贫困人口多层次、多渠道地参与电子商务。

脱贫措施:鼓励和扶持电商企业带动贫困户开办电商网店进行农产品交易,并利用电商平台组织贫困户网上销售特色农产品,实现销得出、能增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电商扶贫,对电子商务发展较好,有效推动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发展的企业或农民合作组织,予以适当奖励。

第五条   对脱贫过程进行全程监测。由包户扶贫干部对扶贫项目、扶贫措施和扶贫效果进行全程跟踪监测,按要求认真填写《扶贫手册》,全面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对照监测调查结果,准确掌握贫困户脱贫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第六条   准确评估年度脱贫效果。由乡包村干部、村监委会、扶贫专干及义务监督员等组成评估小组,深入贫困户,对本实施办法扶贫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准确测算贫困户收入增加情况,填写《脱贫手册》。

第七条   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对达到脱贫标准的农户,由村扶贫专干上报乡镇政府及县扶贫办,经乡镇、村联合验收合格后,将已脱贫对象退出扶贫范围,脱贫一户销号一户,确保脱贫效果精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八条   组织机构。成立武川县发展生产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扶贫办。

第九条   部门职责

扶贫办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全程监控、督促检查等工作。要与发改、农牧、经信、旅游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密切配合,对贫困村和乡镇脱贫办上报的脱贫项目、脱贫措施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加强项目监管和督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建议,提交县委、政府研究解决。

农牧业和教育科技部门负责贫困户培训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户中至少有1人掌握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贫困户生产技术水平。要做好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通过组织贫困户现场观摩,指派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大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对本单位包户干部报送的扶贫项目和具体扶贫措施要认真研究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时限,加快推进予以落实,要指派一名领导专门联系包户干部,协调工作,处理问题,确保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各乡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把发展生产脱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特别是对重点难点任务,要亲自上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要与扶贫办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包户扶贫干部实施好扶贫项目,推进扶贫措施,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

行政村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村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积极为贫困户提供政策、信息、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协调解决扶贫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资金、土地、市场等方面的问题,确保脱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监委会职能,完善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推动扶贫产业民主管理。

村级扶贫专干要做好村组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摸底、信息录入、手册填写及动态管理等工作。帮助贫困户确定扶贫项目,认真核查《扶贫手册》和《脱贫手册》内容,因人因户推进产业发展。要积极争取社会帮扶力量,协调解决资金缺口。

包户扶贫干部要与所包贫困户每月至少入户对接一次,在确定产业扶贫项目的基础上,帮助其制定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填写贫困户《扶贫手册》,落实帮扶措施。要积极争取社会扶贫力量和帮扶资金,投入特色产业和项目建设,及时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第四章   资金投入及管理

第十条   资金来源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全面整合农牧业、林业、水务等涉农部门政策性投入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小额信贷、农户自筹资金等各类扶贫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实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强化市场经济理念,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组建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扶贫开发的新模式、新方法,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扶贫开发,促进扶贫资源优化配置。

第十一条   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确保财务资料、账证齐全,资金安全运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项目审价、资金运行、项目跟踪检查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强化外部监管,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扶贫办会同发改局、农牧业局、经信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为试行办法,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依照上级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