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武川县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方案(试行)

18.02.2016  02:47

【精准扶贫】武川县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方案(试行)

新浪内蒙古      2016-01-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自治区“三到村三到户”、呼市“四到村四到户”精准扶贫,根据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确保2017年基本消除贫困现象,实现整体脱贫,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贫困现状

武川县属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受地域、气候、资源等条件制约,农牧业产业化效益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贫困发生率高、财政保障能力差,通过2014年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全县共精准识别贫困户6064户13050人(其中国家级标准5302户11325人)。经2014、2015两年努力,实现减贫7483人,现尚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81户5567人;按照全县常住人口贫困发生率5%计算,非建档立卡返贫人口截止2015年底仍有3374人。两项相加,目前全县共有贫困人口8941人。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脱贫要求,紧紧围绕“人脱贫、县摘帽、奔小康”目标,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主攻对象,精准规划,精准施策,到2017年贫困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摘掉贫困县帽子;将“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坚持树立抓“十个全覆盖”就是抓脱贫攻坚的理念,强化“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扶贫脱贫工作导向;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五到村五到户”工作,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把发展生产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到“十三五”期末与全市同步实现小康。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合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真正形成全社会扶贫“大合唱”的局面。

(三)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扶贫开发贵在精准,z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要摸清底数、找准“穷根”,明确靶向、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脱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五)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转移式扶贫、救助式扶贫、保障式扶贫,注重扶贫先扶智,充分挖掘贫困群众自身优势和潜力,调动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六)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扶贫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GDP”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进一步健全领导包乡、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整合使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创新社会参与和金融服务机制,确保脱贫工作精准有效。

四、脱贫措施

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和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全面抓好以领导、干部、规划、项目、科技服务“五到村五到户”为重点的精准扶贫工作,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生态保护、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一)分类精准施策,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1、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立足贫困村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扶贫特色产业。通过健全机制、改革创新,激活贫困区域的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以农牧、林、水、扶贫等部门产业发展项目为牵引,鼓励帮助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多种产业,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重点围绕建设“六个大县”(生态、食用菌、优质牧草、清洁能源、肉羊牛、马铃薯)发展思路,积极拓展扶贫产业,重点推进食用菌、优质牧草、肉羊(牛)、中药材、马铃薯、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通过自营式(扶持贫困户自主个体经营)、参与式(扶持贫困户参与村民合作组织)、就业式(扶持贫困人口到企业打工)、投入式(扶持贫困户以扶贫资金为资本入股产业收益)、租赁式(扶持贫困村出租村集体资产资源)等模式,努力建设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种养业基地。加强扶贫龙头企业培育,健全完善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通过贫困人口与产业的利益联接,有效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实现脱贫目标。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新型扶贫产业,继续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促进扶贫产业多元化、增收渠道多样化。通过产业带动,2016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904人,2017年减贫687人。(责任部门:扶贫办、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旅游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和科技局、农行、老促会、各乡镇等。列在前面划线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通过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承接中央、自治区、市易地搬迁脱贫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相结合,按照生态移民政策和补贴办法,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重点对全县生态环境脆弱、生产资源匮乏、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西北部生态修复区和南部重点生态保护区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切实改变贫困人口生存发展条件。引导群众“挪穷窝、开富门、保生态”,改善其住房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贫困人口均等享受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改变贫困人口起点低、发展空间狭窄、收入低下的状况。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自愿基础上,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易地搬迁安置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自主安置。建设内容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文体、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搬迁,实现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收入水平明显提升。使搬迁对象享受原有惠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还可享受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与全市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通过有组织移居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实现移民就业或发展产业的目标,增加搬迁对象收入,并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6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1522人,2017年减贫529人。(责任部门:农牧部、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经信局、国土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和科技局、人社局、民政局、供电局、农发行、各乡镇等)

3、通过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坚持扶贫攻坚和生态建设相结合,积极争取和实施国家、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生态补偿、坡耕地综合整治项目。按照我县“三区划分”相关政策,一是重点在生态修复区和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区,将有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逐年逐批就地转化为护林员,增加工资性收入实现脱贫;二是积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在西部生态修复的二份子乡、西乌兰不浪镇和南部乡镇部分山区村,将非基本农田25度坡耕地和严重的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对实施工程区域内的贫困户优先给予政策补贴增加收入,实现脱贫;三是结合“十个全覆盖”生态移民和易地搬迁移民工程,激励贫困户进行土地流转,将流转出来的土地用于生态建设,农民从中获得政府每亩100-160元的经济补偿,稳定增加一部分土地经营收入;四是鼓励贫困人口依托丰富的林业资源,发展农家乐旅游、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和林下经济,增加一部分经营性收入。通过多措并举、建立稳定的生态补偿脱贫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同步推进的目标。通过实施生态补偿,2016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100人,2017年减贫70人。(责任部门:林业局、扶贫办、财政局、国土局、发改局、农牧局、旅游局、各乡镇等)

4、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教育扶贫是扶贫开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根本上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遏制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继续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进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通过2016—2017年两个年度,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构建精准到户、到人的脱贫工作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入托幼儿园、小学、中学贫困户学生实行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等政策,对考取和就读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照“奖、助、补、贷、减”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做好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开展的贫困户学生免费就学工程,保障有入读意愿的贫困户学生免费入学,促进成才就业。在用好用活国家、自治区、呼市教育支助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县情制定切合实际的教育脱贫办法,落实配套帮扶措施。一是加大助学力度。让贫困家庭享受更多的教育支助政策,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捐资助学,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负担重的问题。二是加大就业培训。努力提高职业高中办学质量,提升学生综合技能素质,增加贫困家庭学生就业出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促进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使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免费接受技能培训,实现稳定脱贫。三是承接上级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做好老促会教育扶贫试点工作。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代际传递。通过发展教育,2016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151人,2017年减贫121人。(责任部门:教育和科技局、统战部、扶贫办、人社局、财政局、红十字会、老促会、社促会、各乡镇等)

5、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与扶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享受社会保障的主要对象。一是继续推动和完善差额救助农村低保户工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建设,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因病致贫或返贫的人群给予及时有效救助,减少因病致贫返贫。二是积极探索社会保障与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相结合,将部分财政扶贫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直接用于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养老金缴纳,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户的落实力度,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其生活。四是对社会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凡超过低保线或自然死亡的及时出列低保对象,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入低保。积极探索低保与扶贫并轨制度的有效衔接,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融合。五是结合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大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力度,对丧失劳动能力尚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两无”贫困人口降低标准入住农村互助幸福院,并在生活上予以资助。加大贫困户住房改造补贴力度,将贫困人口危房作为优先改造目标,在实施危房改造中,贫困户除享受普惠政策外,可从扶贫专项资金中享受额外补助。六是实行“两年医疗精准扶贫行动”,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实行医疗保险全覆盖,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结合我县拮据实际,争取上级政策,适当提高新农合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点。七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贫困人口参保覆盖面,建立贫困户缴费激励机制,引导贫困户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逐步实现45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八是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医疗下乡义诊活动,免费为贫困人口进行病情诊断和健康检查。优先对贫困人口开展预防保健工作,探索并实施为建档立卡对象代缴新农合个人缴费,切实保障其病有所医。九是加大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力度。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供创业贷款,并接受免费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贫困人口掌握一技之长,为实现就业提供保障。十是积极引导劳务输出。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拓展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结合移民扩镇工程,推荐有能力在县城生活的贫困人口就业并实现市民化。依托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下属的中国海外合作总公司对外派遣劳务输出的优势,为贫困家庭劳务人员“走出去”提供重要途径和劳务保障,实现“派出一人,富裕一家”的目标。十一是承接上级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健全孤儿、低收入重疾重残家庭生活补贴制度。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切实推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进程。十二是对应征入伍的贫困家庭在产业发展上予以支持,解决贫困家庭现役军人后顾之忧,使其在部队安心服役;对家庭贫困的退役军人在创业就业上予以政策扶持。通过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政策,2016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769人,2017年减贫714人。(责任部门: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和计生局、扶贫办、发改局、教育和科技局、残联、红十字会、社促会、各乡镇等)

6、建立精准脱贫台账,有效控制返贫人口。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和精准脱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或减少边脱贫、边返贫的现象;对因灾因病等可能返贫的3374名贫困人口,全部建档立卡,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启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切实做好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加强对贫困边缘人口的监管,有效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制定核查和控制贫困发生率办法,建立应急救急预案,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多管齐下,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部门:扶贫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整合资金,多措并举,增加投入。

1、充分利用好现有各行业、各部门涉农政策和专项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加大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投入和帮扶力度。农牧部门要用足“种、养、加”等各类农业扶持补贴政策;林业部门要实施好生态建设方面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奖补政策;水务、交通、卫计、文体广电、教育科技等要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以增加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投入。

2、继续加大“五到村五到户”项目的实施力度,提高项目扶贫成效。在继续推进现有53个村“五到”项目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扶贫思路和脱贫方法,完善项目经营模式,将新增的26个整村推进项目与原来的53个整村推进项目作为产业脱贫的主要抓手,进行重点建设。

3、继续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发挥好金融扶贫脱贫成效。以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信贷支持为手段,重点围绕扶贫项目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开展金融扶贫服务,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贷款工作,确保金融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延续扶贫互助资金项目的开展,完善账务,实现微机化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和效益提升,使之成为金融扶贫有效力量。巩固中和农信小额信贷工作成果,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发挥其灵活便利优势,稳步提高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成效。继续抓好金融扶贫、互助资金、小额信贷培训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扩大金融扶贫覆盖面,加大贫困人口受益幅度。

4、加大社会扶贫工作力度,提升社会扶贫合力。加大社会扶贫和扶贫济困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解决精准脱贫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加强社会扶贫组织协调动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扶贫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激励和弘扬扶贫善举,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扶贫事业,参与扶贫工作,并总结交流社会扶贫经验,探讨社会扶贫新思路。

5、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借助国家对扶贫攻坚的强硬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在用好用足上级扶贫资金的基础上,加大我县自有财力对扶贫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扶贫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

6、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组建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新举措,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和项目经营模式,拓宽扶贫资金融资渠道,促进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扶贫开发,加快脱贫进程。

7、改革现有扶贫资金审批、分配和使用办法,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实效性。将自治区“三到”市“四到”项目扶贫资金审批权下沉到乡镇,由项目村“三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共同研究,在征得绝大多数贫困户同意并签字画押的前提下,提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乡镇审核把关报县财政、扶贫部门备案后执行。积极探索“先拨付、后报账、村决策、乡统筹、县监管”的扶贫资金分配运行机制,财政支持贫困村的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确保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相衔接,确保资金用于扶贫对象。

五、实施步骤

为保证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见到实效,将按照“调查摸底”、“查找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组织实施”、“考核验收”等五个步骤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中旬-2月中旬)

各乡镇及乡镇精准脱贫办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建档立卡和贫困边缘人口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年龄结构、家庭收入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定准。

(二)查找分析致贫原因(2016年2月中旬-2月底)

各乡镇精准脱贫办会同包村包户干部、村委会扶贫专干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逐村逐户查找致贫原因,并根据贫困户生产生活现状和存在的具体困难,精准“把脉”,找准“病根”,明确“靶向”。

(三)制定帮扶计划(2016年3月初—4月底)

乡镇精准脱贫办、村委会以及包村包户干部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对照“五个一批”工程,结合本村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及个户特长、能力和素质,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

(四)组织实施(2016年5月初—11月中旬)

各乡镇及其脱贫办指导各村按照脱贫方案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县直有关部门和包村包户干部按照“五到村五到户”精准脱贫方案以及配套办法,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实施“靶向疗法”,确保精准扶持到户到人。

(五)考核验收(2016年11月中旬—2016年12月中旬)

由扶贫办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农牧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对竣工后的扶贫项目进行联合验收;由考核办牵头,组织扶贫及有关部门依据年初签定的《责任状》内容对各乡镇扶贫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各乡镇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在系统中进行脱贫标注,在脱贫台账中对账销号,确保数据真实。

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依据2016年实施效果及返贫情况,结合个户实际和返贫原因,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成立武川县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全县精准脱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等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准脱贫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基础保证。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县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将精准脱贫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确保精准脱贫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实现“人脱贫、县摘帽”的工作目标。

(二)精心组织、强化责任。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精准脱贫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县委、政府将制定出台“1个方案、10个配套办法”(试行)(《武川县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发展生产脱贫实施办法、易地搬迁脱贫实施办法、生态保护脱贫实施办法、发展教育脱贫实施办法、贫困人口参加社保脱贫实施办法、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及入住互助幸福院实施办法、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贫困发生率核查控制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开发考核问责实施办法)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领导和部门,县委、政府各分管领导为“配套办法”实施的主要责任人,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精准脱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牵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分类施策脱贫第一责任人;“五个一批”工程实行分管领导和牵头主管部门负主责、配合部门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制度。各乡镇要强化对精准脱贫工作的落实力度,把精准脱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的组织机构,按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定点抓”的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县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合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有序发展。县扶贫办在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协调指挥全县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要发挥好工作部署、综合协调、全程监控、督促检查等职能职责。加强扶贫项目及信息系统管理,确保贫困人口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更新;财政局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的及时拨付和日常监管;农牧业局、教育科技局、人社局就业中心负责就业创业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落实;民政局负责低保、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和临时救助工作等保障政策的落实;卫生计生局负责医疗救助、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部、发改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工程的落实;农业银行负责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落实;县委统战部、教育和科技局、县社促会负责贫困学生助学工作的落实;县老促会负责“一村一品”项目扶贫和教育扶贫试点工作的落实;县住建局负责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的落实;县交通局负责全县重点贫困村街巷道路硬化工作的落实;县统计局、农调队协助扶贫办负责扶贫对象日常监测和统计工作;县档案局协助扶贫办做好扶贫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县发改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经信局、供销社、红十字会、残联等部门在落实惠农政策、规划产业发展、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行业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全县79个重点贫困村及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

(四)健全机构,明确任务。为进一步加大精准脱贫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成立“精准脱贫工作办公室”,脱贫办为乡镇内设机构,人数不少于3人,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扶贫办业务指导下开展扶贫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的信息摸底、采集汇总、分类施策、收入计算、参与评议和公示等工作。各行政村要聘用1名专职扶贫干事(每人每年平均按6000元补贴列入县财政预算),专门负责本行政村内贫困人口的脱贫和管理工作;县扶贫办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五个一批”脱贫思路调整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指导各乡镇脱贫办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强化帮扶、落实责任。调整和完善《武川县2015——2017年精准扶贫领导包乡部门包村包组干部驻村包户制度》,认真落实帮扶措施,提高包扶领导、包扶部门和包扶干部的到村率、知情率和政策执行力,重点解决名誉和过场问题。包乡领导要经常深入乡村指导工作,定期召开现场会、调度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了于胸、成于导”;各部门要安排得力人员驻村开展包扶工作,拿出具体帮扶措施,做到有项目、有资金;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要帮助村两委和专职扶贫干事组织承办扶贫具体事务,帮助贫困村进行产业规划、项目选定、方案编制、数据分解、统计上报、重大事项表决公示等工作,包户干部要做好贫困户收支核算和贫困监测,并认真组织填写《扶贫手册》和《脱贫手册》,做到规划方案明确可行,数据及时准确、资金事项记录在案,实现扶贫规划、项目、干部与扶贫对象无缝对接。同时,要积极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作用,第一书记要督促项目实施,撰写工作生活日志,分析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提出帮扶对策,切实解决脱贫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六)科学测算,动态管理。各乡镇精准脱贫办公室要对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负责组织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确保贫困对象的精准无误。加强贫困发生率动态监测,建立和完善返贫人口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脱贫人口的跟踪调查和后续扶持,巩固扶贫成效。行政村扶贫专职干事要入户核查《扶贫手册》各项内容,全面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对达到脱贫标准的农户及时上报乡镇进行脱贫销号,对贫困边缘人口特别是返贫人口要全程跟踪及时纳入扶持范围,做到应退则退、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七)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精准脱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开辟精准脱贫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精准脱贫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扶贫方式、实施步骤和工作时限等内容。以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取得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全县干部群众参与精准脱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强化考核,严肃追责。由县纪委、组织部牵头,落实《扶贫开发考核问责管理办法》。县委政府督查室、督巡组、考核办、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照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经常深入乡镇、县直部门对精准脱贫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脱贫工作总体进度和整体成效的乡镇、部门及驻村、包户干部等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县考核办、扶贫办要研究制定脱贫考核考评办法和细则,加大赋分比重,将精准脱贫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考核内容和综合考评体系。(此方案为试行方案,如与上级相关文件不相符,依照上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