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 内蒙古渋疫情消费投诉3起典型案例公布

10.04.2020  05:21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郝琴 实习记者南晓慧)7日,记者从自治区消协获悉,2020年第一季度,全区消协组织受理的渋疫情的消费投诉的案例中,典型案例主要有3起。

  案例一 假冒、劣质产品借“”抬头,哄抬物价

  鄂托克旗消费者协会于2020年1月26日接到投诉,鄂托克旗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高价出售M3-VFLEX威护9102C标准KN90型号口罩,鄂托克旗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当即展开调查。经查,鄂托克旗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采购员王燕于2020年1月24日从家里拿来M3-VFLEX威护9102C标准KN90型号防尘口罩50个,药店经营者于2020年1月26日,以每个40元的价格销售了23个口罩。2名投诉人共购买9个口罩,要求退货退款。鄂托克旗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与经营者联系,了解事实经过。经调查了解,据王燕口述该口罩是2014年其丈夫在内蒙古浦瑞芬环保有限公司上班时发放的,其丈夫2015年已从公司辞职。从内蒙古浦瑞芬环保有限公司安环部了解到,2015年他们部门确有此人,公司也定时向工人发放口罩等劳保用品,因时间过长,公司无法查询到该员工的聘用辞职资料和领取劳保用品记录。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构成了哄抬价格违法行为。2020年2月9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经营者退还2名消费者360元。

  案例二 趁“”售假涨价,牟取不正当利益

  2020年1月31日,准格尔旗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杨先生称在薛家湾镇某药店购买了单价为50元的口罩10个,共计500元。杨先生从网上查找口罩的型号,根据型号找到的口罩和自己手里的口罩并不一样,杨先生认为自己买到了假口罩,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在和商家沟通无果后拨打了12315。准格尔旗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以后,立即联系了消费者杨先生和经营者了解具体情况,在确认杨先生所述情况属实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与双方耐心沟通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还消费者货款500元,并补偿消费者1500元,共计2000元。此件投诉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已移交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调查处理。此件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三 因疫情及防控措施无法接受服务 合同推诿不退订

  消费者孟女士于1月21日在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某餐厅预定年夜饭,交付订金500元,但由于疫情影响,孟女士出于安全考虑取消聚餐,与商家协商退还订金,但遭到商家拒绝,多次沟通未果。1月25日孟女士到阿拉善盟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寻求帮助,由于特殊原因取消聚餐,要求商家退还订餐费用500元。接到消费者孟女士的投诉后,阿盟消协工作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过初步了解,孟女士所述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商家意识到自身做法欠妥,同意退还孟女士全部订餐费用共计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