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呢?女子将前夫诉至法院维护孩子权益

30.12.2014  19:39

  为了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一女子在与前夫离异半年后将其起诉至法院。最终,经法院强制执行,这位母亲维护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李某(女)是土生土长的呼市人,赵某某则出生在我区乌兰察布市一个农村家庭。2005年,同在我区某高校上学的两人在一次学校联谊活动中相识,后来发展为恋人。2009年大学毕业后,两人在我市找到了工作。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两人的婚事却受到了李某家人的反对,原因是其认为两家门不当户不对。可是,沉浸在爱情甜蜜中的两人毅然结了婚。2011年,儿子小宝(化名)的出生,不仅给两人增添了一份幸福,还让李某的家人彻底接受了赵某某这个女婿。

  可是,大家没想到,这样的幸福没能维持下去。2013年底,李某发现赵某某有了外遇。从此,两人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今年3月份,随着李某到法院起诉,这段婚姻也走到了尽头。经过法官的调解,李某和赵某某达成离婚协议,关于小宝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双方约定小宝跟随母亲李某生活,赵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今年9月底,李某以小宝监护人的身份到法院起诉,被告方是其前夫赵某某。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到,赵某某只在与李某离婚的第一个月去看过小宝两次,之后再没露面,说好的抚养费更是一分钱也没有支付过。期间,李某多次电话联系赵某某,对方连电话也不接。没办法,李某只好寻求法律的帮助。

  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后,依法向赵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可是,就连法官也联系不到赵某某,只能与其工作单位的领导取得联系,最终,迫于压力,赵某某亲自将拖欠了半年的抚养费共计6000元送到了李某的手上,并承诺今后按月支付、绝不再拖。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赵某某离婚后染上了赌博恶习,输了不少钱,还欠了一屁股债。

  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经办此案的法官说:“每年我都会办理多起抚养费案件,也不止一次见过有人对法院关于抚养费、探望子女等内容的判决拒不执行,这时权益受侵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也应负责协助执行,这样做才能确保法律判决的落实。在依法办理这些案件的同时,我深深地感到孩子是最无辜的。经受父母离异已经够不幸了,有的家长会因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闹上法庭,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严重的会影响孩子成年后的婚恋观。真的希望这样的离婚案例少一些,即便是婚姻无法继续,也请给孩子少一些伤害。”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