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抵制歪风邪气 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28.04.2018  17:36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4月18日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 4月27日,自治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关键节点,持续发力加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粽子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2018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及相关案例剖析文章,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头雁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奢靡享乐歪风,紧盯隐形变异“四风”新表现新动向,严肃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组织力量,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或处理不到位,“四风”问题社会影响严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也严肃追究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自治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内蒙古:严明纪律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
  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严明纪律 确保清明节Nmgcb.Com.Cn
内蒙古纪委监委:清明节顶风违纪者将被通报曝光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日电 清明节将至,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