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四位一体”加强干部管理监督

25.02.2016  17:00

  近年来,达拉特旗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着力构建组织监督、社会监督、选任监督、审计监督“四位一体”机制,全方位加强干部管理监督。

  严格监督制度,增强组织监督约束力。健全完善了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三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约束。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帮助、打“预防针”。全面清理整顿干部“走读”、“吃空饷”、违规参加社会化培训、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有效约束了干部职务行为。

  畅通监督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全面梳理并公开部门单位领导职权、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时公示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规范运行“12380”干部监督举报平台,及时受理、调查、转办干部群众反映的涉干问题。

  靠实监督责任,促进选任监督规范化。以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遵循,健全完善了干部选任流程图,有计划地对执纪执法、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民生改善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轮岗。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会前报告、征求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切实以严的制度、程序和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规范监督程序,增强审计监督执行力。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按照离任必审、提拔必审、届满必审、群众反映有问题必审的“四必审”原则,认真落实制定计划、实施审计、整改落实、归档备案“四步走”工作程序。坚持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财政管理、督查整改相结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突出乡镇和部门“一把手”、执纪执法审批、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干部这个重点,按照“资产清、负债清、合同清、项目清”的“四必清”原则,督促调整交流的干部严格履行离任经济责任交接手续,进一步厘清前后任经济责任。(作者: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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