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拍苍蝇"行动:349人受党政纪处分

05.10.2015  06:02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开展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以来,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5批向盟市交办问题线索9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9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收缴违纪资金1480多万元,使群众深刻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享受到了反腐败带来的“红利”。

自治区纪委统计数据显示,全区98%以上的信访举报信、95%以上的上访群众都来自基层,基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2013年10月,自治区纪委决定集中开展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由此拉开了全区范围内“拍苍蝇”行动的序幕。自治区纪委信访室有关人员介绍,“拍苍蝇”行动重点查处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党员干部在农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惠农惠牧资金管理使用、民生工程实施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为防止专项行动流于形式,自治区纪委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分阶段有序推进,做到上下联动、合力“拍蝇”:自治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出反映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的线索,建立台账,采取“挂号交办、结案销号”的方式向盟市纪委交办;自治区纪委对照每轮行动台账,对各盟市“拍苍蝇”情况进行抽查,对已解决的进行销号处理,对还未彻底解决的继续挂账督办,直至得到妥善解决;每轮行动结束后,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追责、限期整改。(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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