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组织部与公安厅联合召开全区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6月30日,内蒙古党委组织部与公安厅联合召开全区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及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干部监督室的负责同志们共计150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盟市、旗县公安局设分会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来明同志和内蒙古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监督室主任闫同义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王来明副厅长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各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一要高度重视,明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职责定位。组织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精神,配合做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更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公安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三要以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管理。专项清理工作是阶段性的,而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工作则是一项长期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工作还需不断调整规范,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闫同义主任强调,此次会议是按照中组部和公安部有关要求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鹏新同志和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同志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分别审定了会议方案,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各部门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天网”行动的四个专项行动之一,旨在切实严肃党的纪律和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二要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应备尽备、一个不漏。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收交和集中保管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交尽交、一个不少。三是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和因私出国(境)记录等进行核查,做到应查尽查、全面覆盖。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需要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圆满完成。(稿件来源:出入境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