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还要不要?

06.07.2015  12:51

   新闻背景

  不久前的端午小长假,很多人抱怨假期时间太短,不够回家看父母。事实上,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可达45天,然而这个1981年出台的规定却是“睡着的权力”,很多人“听都没听过”。探亲假,该去还是该留呢?

   渴望探亲假能“醒来”

  休不到探亲假的原因,有人将其归为两点:一是某些单位“有意”或者“无意”忽略了探亲假;二是因为岗位、薪酬等诸多顾虑,职工自愿选择了放弃。

  然而,在笔者看来,“30多年未曾修改”的条款,也有许多不合时宜的地方。比如,现行的探亲假还有“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限制条件,但交通条件的改善已让多数“两地”可以在24小时内到达;再如探亲假的时间长达45天,随着社会节奏加快,谁来为单位用工成本买单?探亲假仅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职工,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的员工凭啥不属于眷顾对象?

  看似不合时宜的探亲假,却不能一弃了之。正如歌曲里唱得那样:“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福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谁都无法否认,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探亲假依然需要,因为随着时代发展,远离父母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而城乡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也越来越多,我们需要类似探亲假这样的假期予以时间上的保障。

  对于探亲假,公众有着这样那样的呼声:保留探亲假,如果45天太长,能否根据各单位情况缩短假期时间,能否通过延长年假的方式休探亲假?享受福利的群体太少,能否将这一范围放宽至外企、民营企业?

  探亲假具体怎么休,如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还有深入讨论之必要。但对政府主管部门来说,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避无可避,唯有如此探亲假才不会继续“沉睡”。(钱奕羽)

  探亲假虚名不要也罢 

  对于远离父母的职工来说,有个假期叫探亲假。顾名思义,是让那些“父母在,却远游”的人,能常回家看看家里的老人。但有意思的是,很多人却不知道有这么个福利。

  对于“福利”二字很敏感的国人,怎么居然对这个假期茫然不知呢?原因在于,就算你知道,那也是白知道,因为太多按规定能享受这个福利的,却没多少人踏实地休过。这个看似非常人性化的探亲假,就只存在于纸上的虚名。

  探亲假之所以成为虚名,大概是三种情况导致:一种情况是单位的工作日程非常满,职工们想休假,你休了单位怎么办?这个叫不能休;另一种情况,你想休假可以,但是探亲期间,奖金大受影响,探亲代价太大,于是干脆不休,这叫舍不得休;第三种情况,有些单位碍于国家有明文规定,也不便阻拦你休假,但老板们却自有一套对策。他们有严密的考核,严密到你如果探亲,就完不成任务,你完不成任务,考核几乎很难通过。这个后果大家是明白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是不敢休。

  无论不能休、舍不得休还是不敢休,总之就是长此以往,探亲假这个东西就是个虚名,人们只好罢休,心照不宣地适应了这个情况,顺便成就中国人是“最勤劳的人”的传说。

  一个探亲假,中间有多少是不能休,有多少是舍不得休,还有多少是不敢休呢?总之,人们只好抓住几个公共假期,比如端午节、国庆节等,数亿人一起休,回家要挤车,旅游像数人头,苦不堪言。

  中国人很喜欢把“知足常乐”“百善孝为先”挂在嘴上,所以不应该不想休假、更不应该不知探亲假。所以弄到这个地步,大概老话一句,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我们的法律法规虽然完备,却有法难依,做得非常不够。按理说,已经是世界经济第二大国,又在建设法治国家,劳动者应该没有任何担心地去休假、去探亲,但现实却不全是如此。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要想让职工们真正享受到这些福利,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用制度和法律来保障。否则与其要一个徒具虚名的探亲假,还不如不要!(张冲)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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