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培训讲座

20.05.2015  17:53

近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新修订《行政诉讼法》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中国社科院与中国应用法学所博士后、香港中文大学客座教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王旭军庭长主讲。自治区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在主会场参加了培训,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全体人员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了培训。

王旭军庭长结合5月1日实施的《行政诉讼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工作实际,分别从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个方面阐述了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修改历程、行政诉讼的重要性及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重点、亮点,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选择性执法等多个案例进行讲解,并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整体框架进行了梳理,指导大家在行使行政职权和行政诉讼应诉及搜集提交证据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指出执法人员执法瑕疵,传授规范的执法技能及执法技巧。并提出做好行政应诉所应该强化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诚信意识等。大家听后深受启发,一致认为,这次讲座讲得好、安排得好,及时、解渴。参训人员仔细聆听并认真做好笔记。

培训结束后,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栾亚利副局长作了讲话。栾亚利副局长要求执法人员要熟悉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法;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解读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勇于担当责任,规范执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注重证据的采集与运用,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