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部地区检察机关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座谈会召开

21.03.2017  19:16

 

  近日,中部地区检察机关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座谈会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云晓对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作讲话。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以来,各地认真谋划、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精细化管理初见成效,但也存在着找不准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清楚精细化管理实现途径的问题和困惑。云晓指出,精细化管理活动关键在“管理”。今年是精细化管理活动实质推进的关键一年,各地要以解决实际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建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长效机制,将精细化管理固化为各项制度。

 

 

   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各条线各部门精细化管理方向不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庞杂,各地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紧紧抓住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精细化管理活动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突破,确定重点和亮点,找准短板进行补齐。要发挥精细化管理“主力军”的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开展活动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步骤措施,确保精准发力。方案中确定的精细化管理任务,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申请调整项目,也可主动请缨,要求承担更多任务。 注意上下沟通,发挥典型作用。 各地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典型推荐工作,努力打造和培育特色亮点。要注意上下沟通,积极上报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理论实践成果,确保互相借鉴、共同推进。要树立主动宣传、多渠道宣传理念,积极与办公室、宣传部门沟通联系,通过“两微一端”等方式推广精细化管理经验,展示精细化管理成效。 加强对下指导,狠抓工作落实。 自治区检察院要发挥好指导和监督职能,采取定期听取汇报、召开推进调度会、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全区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情况进行适时了解和总体掌握,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要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化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划分,建立健全业绩评价体系,特别是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会上,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包头市检察院、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小黑河地区检察院分别就本地精细化管理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进行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