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改革 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25.11.2014  06:56

[ 导读 ] ——访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近日,记者就此专访了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

王汉武说,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围绕依法治国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自身的执法公信力。具体到工作中就是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大局观,进一步修订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打击涉及民生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专项检察工作,定期开展抽样评估工作,自我加压,将其作为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能的倒逼机制。

在去年实行第一轮抽样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二次“回头看”工作,细查梳理,严格追究责任。在保证“上查下”效果的同时,加强对“下查上”的鼓励与支持,做好与上级检察院的对接工作,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办案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和普及网上办公办案、案件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同时,针对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在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尽快处理,建立规范执法长效机制,扩大法律监督影响和效果。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司法管理和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检察工作的重点。王汉武说,通过落实“六个严格”制度(即严格逮捕必要性条件审查;严格捕后羁押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捕、诉衔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严格规范证人出庭作证及鉴定意见审查),重点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等问题。通过“3233”工作法,保障律师辩护权。案件管理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联动配合,主动为律师行使辩护权提供方便,主动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做到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时保障律师调查取证,及时办理律师投诉。同时,推行“三个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案件承办人公开,监督电话公开),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模式,落实庭前会议制度。全面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多层次了解与核实案件信息,严格保证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努力提高案件证据的质量,着力提升出庭应诉检察人员业务技能,以应对对抗型庭审提出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持有访必接,加强诉访甄别,实现诉讼与信访的分流。善用监督职能,对于非管辖内的涉法涉诉越级访事项确定“四步处置法”,加强对矛盾的疏导。

王汉武说,作为呼市人民检察院,就是要大力推进阳光检察·检务公开。自治区检察院明确提出检务公开改革工作是今年必须完成的一项改革任务,呼市检察机关作为全区试点院,承担着为全区检察机关提供可复制、可参考、可借鉴经验的重任。从市检察院到9个基层检察院、从业务部门到综合部门,要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改革工作。没有例外。并且要加快网上、网下公开平台建设,尽快开通“两微一站”,依托案管大厅、接待大厅和基层检察室等服务窗口,增设先进的触摸屏等设备,丰富检务公开内容。在检务公开大厅基础设施建设上,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功能齐备。加强检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按照对内与对外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的情形,各部门要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范围,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形成统一标准和要求。

王汉武表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心,全市检察机关坚决按照四中全会的精神要求,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认真总结好今年工作,谋划好明年思路,切实找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继续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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