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实施“321”措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16.03.2017 11:3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开学伊始,乌海市教育局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通过“三规范二加强一督查”大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力推动全市教育工作的发展。
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四免一补”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公开收费标准、依据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规范教辅用书征订。各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教材选定的要求,按照“一教一辅”的规定使用教辅资料。
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注重提高课堂效率;规范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学生在校时间,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加大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的督查和处理力度。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管理。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坚持“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全纳入原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本地区学校的容纳情况,全部安排入学。各校均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档案,创造条件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
强化办学行为的督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对群众发映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跟踪问责。同时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督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6.03.201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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