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服务效果营造乌海市法律援助新局面

14.04.2016  14:20

            近几年来,乌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自治区司法厅重点工作安排及全局的总体部署,积极拓展专业性援助服务领域,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援助质量,取得了一定成绩。仅2015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49件,同比增长56.60%。2016年,乌海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主线,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实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着力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果,营造法律援助新局面。

            规范援助网络,发挥窗口作用。目前乌海市共有法律援助便民窗口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69个,法律援助联络点81个。今年,乌海市将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和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功能,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满足接待群众需要。还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工作站、点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并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自然村。

            关注重点群体,拓宽援助方式。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注重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拓宽申请渠道,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对情况紧急且与申请人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可先予提供法律援助;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可立即给予法律援助。

            加强刑案援助,健全配合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配合机制,畅通刑事法律援助渠道,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切实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完善监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的业务行为。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制度及标准,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第三方“同行评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