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提升专业防火能力

14.12.2016  13:02

林业厅政府网12月14日讯  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已通过审议,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普及防火减灾相关知识,确保全旗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12月10日,在巴彦浩特多功能体育场,由阿左旗森林防火指挥部发起盟林业局、阿左旗林业局、国土局、贺管局、工信局等10多家防火成员单位共百余人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通过张贴标语、现场咨询、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各类传单,队伍装备展示、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森林草原防火的相关常识。在宣传活动现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装备展示,使广大公众对于近年来阿左旗森林草原防火队伍的发展和森林防火装备的重要性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

此次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宣传活动,对于提高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实现人人关注森林防火、自觉参与森林草原防火、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理念,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