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4 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揭晓

08.12.2014  12:14

   

   

  “微笑控申接待员——张承英”入选内蒙古2014 年度“十佳法治人物

   

   

   

  12月4日内蒙古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揭晓,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推荐的 “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贪腐案近千件”和由内蒙古公检法司四家联合推荐的“全区推行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入选内蒙古2014 年度“十大法治事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推荐的“微笑控申接待员——张承英”入选内蒙古2014 年度“十佳法治人物”。

  作为一项延续多年的评选活动,内蒙古年度法治事件和十佳法治人物评选越来越受重视,越来越有影响力。这些本年度自治区发生的重大的、有正面影响力的法治事件及政法系统内意义深远的改革创新,是我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举措。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法治人物,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法治的魅力与社会的进步。踏石留印,安邦治国平天下;抓铁有痕,扬善惩恶为人民。只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美丽的中国梦。

   十大法治事件——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贪腐案近千件:

   从严治党,惩治贪腐,这一手段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纪国法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14年,自治区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热点领域,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成效显著。截至2014年10月,全区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3件1396人,其中大案610件,要案27件。截至2014年9月,全区反渎职部门,查处三农、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渎职犯罪案件352件60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42件,起诉282人,挽回经济损失7171万元。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苍蝇式腐败”看似微小,实则隐藏着巨大危害,直接伤及百姓利益。其危害不在于个体的猖獗,而在于群体性的累积效应和示范效应,背后是基层权力的失范,必须严加监管。反腐就要不以权贵而畏之,不以恶小而纵之。打“”敢于碰硬,以正法纪;灭“”绝不姑息,顺应民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十大法治事件——全区推行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颁奖词:

  今年,自治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都进行了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政务公开,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这些以公开促公正的法治创新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司法越透明,公众越信赖”,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在法治的旗帜下彰显对生命的关怀与尊重。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拥抱阳光,让公正面对百姓。

   十佳法治人物——微笑控申接待员张承英:

  法里法外公正公平,强者弱者一视同仁,这是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张承英一贯的工作原则。不管分内分外,张承英心里始终装着百姓。从事控申接待工作22年,她清楚地知道,检察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说到底就是要在接待群众过程中,真正实现思想上的零距离、行动上的零距离和成效上的零距离。

  如何在法律的刚性和人性的灵活之间找平衡,如何靠着不断地沟通、不断地调解,使矛盾尖锐、纠纷难解的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这既是一种高超的能力,更是断案的艺术。在张承英的努力带动下,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连续5年获全区“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2006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先进集体。张承英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3年,她还被自治区评为“草原儿女赞”先进典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