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将问世全区法律援助服务将有章可循

20.03.2018  18:05

          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审定会。

            此次会议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起草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行地方标准化审定。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张宁主持,审定委员会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泽法园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会上,审定专家一致推选王炜担任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具体审定议程。审定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主要起草单位负责人对《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的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相关介绍,并对标准相关技术问题进行质询,并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为自治区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科学依据,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对规范全区法律援助服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作用,同意将修改后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及编制说明作为报批稿,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审定会的召开,意味着全区法律援助服务将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