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在全区党委改革办主任会议和全区“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典型发言

30.11.2016  04:03

  近日,全区党委改革办主任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改革办主任张院忠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吴振清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组联络员、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各改革任务牵头部门,各盟市及部分旗县党委改革办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利军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了交流发言。 

      同时,自治区政府近期召开了全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长张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主持会议,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盟市、旗县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隽世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了交流发言。 

      今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带领全系统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坚持“宽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实行“先照后证”改革,17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改革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对企业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个体工商户中施行“两证整合”改革;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成为全国试点。 坚持“严管”,构建信用监管体系。 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外联全国各省区市,内联 各盟市、旗县及各部门。实行办照“双告知”、企业信息“双公示”、信息抽查“双随机”制度。在企业信息归集公示中,印发文件、进行通报、开会部署、专项督查。 公示系统收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8200万条,日均查询量20万次,3.26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24万户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6644名“老赖”被限制工商注册。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夯实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基础。 坚持“优服”,促进企业健康成长。 建立小微企业名录系统,集中公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加强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鼓励创业、支持就业。通过深化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投资创业热情。 今年 1 —10月份,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30.73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1024户,助推了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了环境。 

      自治区工商局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深化改革,做到破立结合、上下结合、点面结合、内外结合,保障了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一贯到底,改革新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受到了与会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和会议代表好评。两个会议上分别发言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等盟市政府,在汇报中均讲到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