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为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8.01.2018  01:32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7日电(曹桢)27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胡毅峰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网 曹桢摄)

    报告中说,过去五年,全区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工作和各项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65195件,审结2374656件,同比分别上升94.57%和92.25%,其中高院受理23229件,审结22372件,同比分别上升29.17%和27.29%,案件质效不断提升,为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胡毅峰说,五年来全区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强化审判管理,司法公信力不断得到提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法院发展根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各方面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2018年,全区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内蒙古十届四次全会决定和十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高案件质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相关配套改革落地见效。全力攻坚执行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就执行难这场硬仗。有效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水平,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后勤保障水平,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全力做好思想宣传工作,确保法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确保坚守廉洁执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