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

02.02.2016  14:14

        2015年是锡林郭勒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民主法治领域改革的关键一年,全盟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改革作为司法行政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律师制度改革、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

      (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会同盟检察分院联合印发《锡林郭勒盟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锡盟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委员会,开展选任工作,共选任改革后首届人民监督员43名,通过多种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新任人民监督员经宣誓颁证和初任培训后,已全部上岗。

      (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改革

          锡盟作为全区试点地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改革各项工作,盟级和13个旗县市(区)全部成立执法机构,7个地区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刑人员配套经费今年起列入预算。在建制度、抓规范、严执法、重管教、强基础五个方面开展工作,2015年全盟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在犯罪率为零。

      (三)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包括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窗口平台,由综合指挥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司法所服务窗口和基层法务室组成;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电子平台,由热线平台、网站平台、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组成。平台将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司法鉴定查询、法律宣传、司考动态等一系列司法行政业务进行整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四)积极开展律师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水平,树立律师行业依法、诚信、规范的良好形象。与盟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公安局联合转发自治区《关于刑事诉讼中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提出贯彻意见,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规范辩护律师执业行为。

        (五)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与盟卫计委联合印发《在卫生计生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与盟经信委联合印发《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目前锡盟旗县市(区)政府及组成部门,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