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摘登

27.01.2015  14:14

   回首2014 内蒙古也是蛮拼的

  过去一年,是自治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复杂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开创了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新局面。

   (一)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全区生产总值17769.5亿元,增长7.8%,处于合理区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3.2亿元,增长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4.3亿元,增长5.4%。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307个,增长15%;完成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19万亿元,增长15.7%。国家核准和出具路条的重大能源、新型煤化工项目70多项,总投资近8000亿元,取得了重大进展。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9.9亿元,增长10.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2.5%,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77.6%。

   (二)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 以建设“五大基地”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农牧业稳定发展,粮食总产连续两年稳定在550亿斤以上;牧业年度牲畜存栏数1.29亿头只,增加1100万头只。持续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现代煤化工等新兴产业快速成长,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有色工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对工业增长贡献率提高3.6个百分点,稀土、风电、云计算、单晶硅产业规模保持全国第一。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8.7%,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5.5%。城镇化率达到59.5%,提高0.8个百分点。

   (三)改革开放深入推进。 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鼓励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重点改革,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同俄蒙合作稳步推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自治区本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4项,精简1/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和注册资本分别增长91%和2.2倍,从业人员增长43%。向12个扩权强县试点旗县下放61项管理权限。电力市场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蒙西地区电力多边交易电量增长38%,启动蒙东地区大用户直供。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财税金融改革,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深化与俄蒙的务实合作,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有序推进,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获得国务院批准,我区被国家纳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范围,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45.5亿美元,增长21.4%。

   (四)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公路建设完成投资661亿元,再创新高,新增公路里程3000公里。铁路建设完成投资300亿元,呼包高铁动车组正式开行,结束了我区没有高铁的历史;完成包头、赤峰和乌兰浩特机场改扩建工程,二连浩特机场改扩建等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全区民用机场总数达到18个。电网建设完成投资165亿元,电网规模实现历史性突破,锡林郭勒至济南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全面开工,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全部完成。水利建设完成投资150亿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严格实行阶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在26个旗县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草原建设总规模5106万亩。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008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09万亩。扎实开展环保整治“百日行动”,限期整改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184个,关停取缔企业469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9%和5%,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坚持富民优先导向,各级财政民生支出244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0元,增长9%;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76元,增长11%,快于经济增长速度。新增城镇就业27.2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250万人,落实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就业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的较低水平。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投入资金100多亿元,4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深入实施百姓安居工程,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4万套,基本建成22.9万套,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7万户,超过国家下达任务的1倍;包头北粱、赤峰铁南、兴安盟阿尔山等重点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启动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完成投资216亿元,3495个嘎查村完成建设任务;为每个低收入农牧户发放1吨取暖煤,惠及336.7万户农牧民;为每个低保家庭大学生每年发放1万元就学补助并一次性补贴到位,解除了1.8万大学新生的后顾之忧;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1人就业,实现了动态清零。

   (六)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和新型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新突破,民族教育得到优先重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35元,蒙中医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3‰。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出台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全面启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产业发展步伐加快。新闻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等各项事业繁荣发展,气象、人防、参事和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事业扎实推进。

   (七)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深入实施“平安内蒙古”建设工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大接访”行动,集中对征地拆迁、涉农涉牧等8个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各类专项整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故。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

   (八)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作风整改和问题整治。从严控制会议、文件数量,政府性楼堂馆所新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双下降”,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2.8%。认真执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及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8件,制定、修改和废止12件行政规章。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大审计、监察和政务公开力度,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政府工作还有不足和差距,主要是:宏观经济环境趋紧,需求约束加剧,投资增长难度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还比较困难,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产业发展不充分,农牧业基础仍然薄弱,资源利用方式还较为粗放,创新能力不强,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足,城镇化水平不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务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部分群众生活仍然较为困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生态恶化趋势虽然趋缓,但生态环境依然十分脆弱,一些地方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部分产业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较高,环境保护压力还很大,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还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作风建设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