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政府法制办制定四项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18.12.2015  10:18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形成机制和执行程序,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不违法创设行政许可,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的义务,减少投资审批、项目核准方面限制,消除投资主体进入障碍。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改善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大力倡导“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和文明程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治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防止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发现并撤销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执法责任体系建设。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创新监督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制度,每年集中开展两次执法检查。加强对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的评议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责任保障。

四是完善法制服务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渠道,继续发放服务联系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接待中心作用,积极受理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