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助力“十个全覆盖” 三个项目省钱8000余万

25.09.2015  15:07
      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方面协同配合、依法办事,历时一个月的时间,于2015年9月7日圆满组织完成了“十个全覆盖”村村通广播电视和通讯工程项目。该采购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为4.97亿元,通过实施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130.62万元,平均节资率达16.35%。
      村村通广播电视和通讯工程项目分为3项具体内容(以下称“三个项目”),名称分别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天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及2015年自治区地方数字电视覆盖工程所需设备”、“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所需设备”、“2015年广播村村响播控平台及终端建设项目所需设备”。
      为确保信号发射铁塔在上冻前安装到位、年内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依法办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开通快速通道,新闻出版广电局和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分别抽调精干力量全力组织实施。在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利用最短时间就陆续完成了采购文件和招标公告的编发工作。在采购过程中,各方面当事人严格依法办事,重大事项反复沟通、协商,认真解答、及时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咨询和质疑,从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入手,确保采购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这三个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共分19个包,先后有156家来自区内外的供应商报名。到开标截止日,有117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采购人代表和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当日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全封闭评审,有29 家投标企业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金额4.16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8130.62万元,节资率达16.35%。目前,中标结果公示期已结束,未收到供应商质疑。至此,这3个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圆满结束。                                   
      村村通广播电视和通讯工程项目的实施是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惠及广大农牧民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十个全覆盖”的重要内容。《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将数字电视试点工作、“2131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与文化共享工程结合起来,通过有线电视网,将文化共享工程的优秀文化资源送入千家万户,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实用性、知识性、娱乐性的文化信息服务,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课外精神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