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精彩草原故事”广播剧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启事

21.04.2016  18:3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讲好内蒙古故事,促进和繁荣自治区广播剧创作与发展,决定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精彩草原故事广播剧作品征集活动,并在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期间进行集中展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影视制作团队和个人均可提交作品,每位创作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超过三部。曾在其他广播剧展、赛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也可提交。

  二.作品要求

  1.讲述“中国梦”故事。讲清楚中国梦是每一个中国人追求幸福的梦,讲好“责任担当、服务圆梦;爱岗敬业、实干圆梦;敦品励学、成才圆梦;勤俭持家、致富圆梦”的故事,讲清楚只有尽责才能圆梦的道理。

  2.讲述内蒙古发展的故事。以生动鲜活的故事表现近年来自治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各项事业所取得的进步与发展。

  3.讲述内蒙古品牌的故事。深度挖掘自治区标志性品牌和先进模范人物故事,使他们成为当代内蒙古发展的闪亮名片。

  4.讲述普通百姓的故事。讲普通百姓勤劳朴实、坚韧奋斗的故事;讲家庭友爱和睦、孝老爱亲的故事;讲“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的感人故事;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故事,展示凡人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

  5.提交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系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原作者授权书。要求声音清晰、音频流畅。

  6.作品时长不限,录制设备不限,音频格式须为MP3或wav。

  三.征集时间及报送方式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30日。在征集期间,参与者登陆正北方网、活力内蒙古网或内蒙古文联官网上的“‘我们的中国梦·精彩草原故事’广播剧作品征集活动”板块,点击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纸质版报名表两份和作品光盘(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邮寄到活动办公室。

  四.奖项设置及展播

  1.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优秀作品奖若干名,由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表彰和集中展播

  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期间,将在合作媒体中集中播出和展示获奖作品。

  五.活动须知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作品和资料均不予退回。

  2.活动不承担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活动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3.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播出、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4.组委会不承担参展作品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参展作品的证书等,以纸质版报名表里所附信息为准。

  6.凡提交广播剧作品的创作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活动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活动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邮编:010010

  联系人:张智峰

  电话:0471—4925767

  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组委会

  2016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 马铃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