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号牌 实习期驾照将被注销

19.06.2016  20:31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赵弘 ) “考个驾证费了不少工夫,哪知瞬间就没了。”6月19日,驾驶人张某某后悔不已。原来是因实习期内涉嫌故意遮挡号牌违法,他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依法注销其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证。

  6月15日上午6时30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和林交管大队新店子中队民警在新店子镇榆林城到新丰村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车牌的白色长安小轿车,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对其进行检查,经过民警检查原来不是没有车牌,而是被一块灰色布罩挡得严严实实。民警首先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并通过交通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该车驾驶人为张某某,山西人,50岁, C1本,驾驶证实习期至2016年12月24日,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将车牌号用布罩全部遮挡时,张某某称:自己是包工头,开车从山西右玉来榆林城十一号村的一个工地施工,由于自己欠工人工钱,害怕工人看见自己的车牌号后拦车向自己要工钱,于是就在进村前的路上将车牌号用灰色布罩子罩住了。民警现场对张某某故意遮挡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该驾驶人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由于张某某是驾驶证实习期内故意遮挡号牌,所以驾驶证被注销。

  据悉,公安部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加强了对实习期驾驶员的管理。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资格。

[责任编辑 刘俊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