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下发《关于开展学习传达“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5.11.2015  09:36

  针对当前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民政厅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学习传达“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筑牢我区救助管理机构的风险防控意识和为民服务、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开展好“寒冬送温暖”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一要加强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认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传统而非边缘的价值意义,认清救助管理工作起着救“小众”稳“大众”的功能作用,从思想认识高度,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的主动性,大力宣传救助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角色作用及工作的特殊性和风险性,积极消除社会各界对救助管理政策措施的种种误解。二要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各地要全面彻底地开展一次拉网式的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政策措施、操作标准对工作场所、工作流程、内部管理、重要岗位、重要目标及受助对象等进行逐一排查并整改。要严格按照部里提出的“六个必须、六个不得”抓落实,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救助、标准服务和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大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基层救助管理机构见不到政策文件、听不到工作要求的问题,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解决政策精神传达不力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务实心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时刻绷紧责任主弦,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四要健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主动发挥作用。针对气候原因,在重点区域积极开展昼夜联合巡查救助,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大对受助对象的劝导、引导、发现报告和应急救助,通过公众媒介及时传播救助措施及求助渠道等信息。让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了解获得帮助的途径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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