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前下拨2016年社会救助补助资金41亿元

26.01.2016  11:23

   本网讯(记者 范悦怡) 1月2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确保2016年全区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兑付,更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民政厅会同财政厅提前下拨2016年中央和自治区社会救助补助资金412448万元。

  其中城乡低保资金358295万元,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资金75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513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1514万元。分别用于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保,并对救助对象难以负担的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给予补助,以及用于救助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支出。各类救助资金的优先保障,将进一步发挥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凸显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制度堡垒作用。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