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启用 具备代储中央物资条件

01.08.2015  11:55

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启

白向群出席

  7月31日,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启用暨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发放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出席仪式。

  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于去年10月底建成,占地120亩,备有棉衣被、帐篷等救灾物品,不仅能为呼和浩特市及周边城市、旗县提供救灾物资,同时也具备代储中央救灾物资的条件,可以为周边省区应对灾害提供支持。

  据了解,2011年我区在全国率先使用福彩公益金资助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5年来,自治区福彩公益金资助储备库项目资金达到2.18亿元。到今年年底,全区3个自治区级储备库、12个盟市级储备库、83个旗县级储备库将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我区将形成以自治区级储备库为中心,盟市级储备库为支撑,旗县级储备库为补充,辐射全区、兼顾周边省区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可满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三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下,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的基本生活的需要。

  仪式上,还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采购的72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发放给多灾易灾旗县。这将对于进一步全面提升我区基层救灾装备水平,及时高效地开展查灾、核灾、灾害评估,有针对性地实施救灾救助工作发挥重要作用。(记者霍晓庆 实习生李梦雪)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