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在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14.03.2017  16:34

  日前,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旗县区质量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全市12个旗县区中,3个获评A级、7个获评B级、2个获评C级。敖汉旗荣获A级。考核结果显示,敖汉旗质量工作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宏观管理进一步加强,各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质量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本次考核是赤峰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盟市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4〕267号)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旗县区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15〕149号)要求,委派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5月份对全市12个旗县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质量工作进行的考核。本次考核是赤峰市政府对各旗县区质量工作的第一次全面考核,按照成绩高低评为A级、B级、C级和D级。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
  成绩的取得是敖汉旗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内政发〔2015〕92号)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强旗”战略,不断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的结果。

(田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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