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开始

02.03.2017  12:18
 2017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7年3 月1 日进行。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区外户籍且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二)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必须符合大学三年级及以上条件(包括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7年3月1日~8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 年4 月 15 日上午教育学(9:00~11:30),下午教育心理学(14:30~17:00)。

    四、由于 2017 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全区设置三个考区,为了方便考生,参加本次考试同时报考自学考试的阿拉善盟考生,可以在阿盟考试,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在包头市参加考试。

    五、其他未尽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 http://www.nm.zsks.cn/jszgks/ )查看或电话咨询各旗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