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解读高中招生热点问题

09.04.2015  09:34

  原标题:教育部门解读高中招生热点问题

  随着中考临近,有关中考和高中招生的问题备受家长们关注。昨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就热点问题作出解读。

  据了解,今年,首府9个旗县区的高中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方式完成;未列入首府高中规划布局的学校,不能进行高中招生;各级各类普通高中不可以跨盟市招生;纳入市区统一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内师大附中、内师大附属盛乐实验学校)不得录取在市属旗县参加统一中考的应届初中结业生。

  另外,有关初中考查科目、“综合素质测评”、职业高中(中专)招生、“分招”政策等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1.问:2015年首府中考初中考查科目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2015届初中结业生开始,首府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可毕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初中考查科目确定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生物实验操作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

  2.问:初中结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如何规定和使用?

  答: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B级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C级以上。

  3.问:2015年中考关于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的政策如何规定?

  答:首府2015年中考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的加授蒙古语文(乙类)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20%折合后计入总分,并且按照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试卷折合30%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学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试卷折合30%计入总分。

  4.问:首府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如何安排志愿填报和网上录取?

  答: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按照时间顺序具体分为以下时段:

  第一时段,6月29日,网上公布中考成绩、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

  第二时段,7月1日8时~2日18时,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动态录取,考生及家长可参照网上公布的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招生计划和考生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

  第三时段,7月4日8时~5日18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计划网上填报与实时录取;

  第四时段,7月7日8时~18时,第二次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参加录取学校是所有在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实时动态录取中,未完成本校统招计划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和经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批准计划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

  5.问:2015年首府市区民办高中如何招生?

  答:从2015年开始,首府市区民办高中实行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所招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呼和浩特市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市区民办高中学校网上志愿填报和动态实时录取的时间、程序与公办普通高中相同。

  6.问:市内农村普通高中如通过网上实时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如何安排补录?

  答:可以于7月9日8时~10日18时,再次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之后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进行单独划线补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市区农村地区最低录取控制线。

  7.问:市职业高中(中专)如何招生?

  答:首府职业高中(中专)学校由一次招生变为两次招生,除与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外,增加一次春季招生,于3月开始组织进行;市内各职业学校将统一实施网上公布招生计划、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并采用网上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招生工作基本结束后,统一到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同时招收学生的学籍全部注册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职业高中(中专)招生数额要与普通高中招生数额大体相当;市区职业高中网上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时间为7月9日8时~10日18时。

  8.问:“分招”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5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以及内师大附中8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规模,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具有“分招”资格的结业学生实行“分招”,市四区所有初中学校都享有“分招”计划名额。

  市四区各初中学校先向辖区教育局上报学校公示1周后的具有“分招”资格学生名单,再由市四区教育局统一上报到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将于5月11日开始,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015年首府高中“分招”将实行网上填报与实时录取,具体时间为7月4日8时~5日18时,分招录取结果公布和查询时间为7月6日,“分招”最低录取线为市区统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凡按“分招”名额被录取到自治区示范性高中的考生,与按统招计划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已按“分招”名额录取的考生名单,要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要在考生结业学校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的“分招”资格,同时追究其校长责任。(记者高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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