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警务督察工作

15.02.2016  12:18

                今年以来,警务督察处在厅党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厅党委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了全区监狱、戒毒所规范执法专项督察,监狱、戒毒所夜间值班督察和全区监狱、戒毒所枪支弹药清查,开展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月活动专项督察以及厅机关政务值班督察,全年厅本级督察227次,发现问题28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15份;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督察65次,发现问题301个;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督察32次,发现问题16个;各监狱共开展督察2376次,发现问题1471个;各戒毒所开展督察198次,发现问题66个。通过各级强有力的督察,保持了全区18所监狱,12个戒毒所的持续安全稳定良好态势。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利用厅信息指挥平台,开展监所网络视频督察。今年以来,按照2015年警务督察工作要点,警务督察处在保持正常每月工作督察的基础上,借助厅信息指挥中心,对照当日值班表通过监控视频对各监狱、戒毒所夜间值班领导及值班干警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网上督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基层一线的干警反映,自从全区实现视频联网,厅领导可以看到每个干警的在位履职情况,干警们不能有一丝懈怠。

          (二)紧紧围绕监所安全重点工作,做好对枪支弹药管理工作的经常性督察。今年4月份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警务督察处与计财处紧密配合,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监狱、戒毒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3个督察组,历时20天,对全系统涉枪单位,进行了枪支弹药管理专项督察。督察中,我们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逐枪逐弹清点,同时对每支枪进行枪体枪号拍照存档,并对枪证和持枪证进行了登记注册,同时要求各单位枪弹库的监控纳入各级指挥中心大网,实现了枪弹库全天候管控。

          (三)进一步规范警务督察工作,提升我区警务工作水平。为使督察人员在督察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警务督察处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将近两年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与警务督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进行汇总,编印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警务教育实务手册选编》、《内蒙古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着装规范手册》,并下发至各级督察部门进行学习,及时全面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有力地促进了警务督察法治建设和全系统人民警察的警容风纪建设水平。

          (四)认真抓好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规范执法督察,促进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有效提升。按照司法部2015年警务督察工作要点和厅党委整体工作部署,警务督察处与法制处紧密配合,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和部分监狱、戒毒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4个督察组,从9月中旬到10月上旬对全区18所监狱和12个戒毒所2015年度依法开展刑罚执行、重大执法活动部署的落实情况,安全稳定、安全生产以及工作作风建设有关情况进行综合督察。督察中,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实地随机查看以及适时反馈意见、交流指导工作等方式,对各单位本年度工作在好的方面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存在的困难和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事项进行了整理,督察工作结束后,及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向厅领导做了专题汇报,为厅党委下一步工作决策和部署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五)围绕厅党委普法创新工程,开展“法治宣传月”专项督察。今年年初厅党委为深入推进全区普法工作,全面落实“1456”普法工作思路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扩大普法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今年7月为“法治宣传月”,组织开展“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为把这项工作抓出实效,我们与厅法制宣传处组成3个督察组,对全区“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项督察。在近20多天的时间里共深入36个旗县区,130多个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采取听汇报、查阅印证材料、实地查看等方法,对各盟市在“法治宣传月”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十大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督导检察。返回后及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为厅领导形成决策提供了全区“法治宣传月”活动进展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有力地推进了各盟市的普法工作。

          (六)围绕厅党委司法体制改革工程,开展重点工作任务督察。七月下旬,按照厅党委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365”工作思路,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研讨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争取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走进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按照周厅长在全区司法行政改革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我们对六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督察内容,其中包括普法工作9项,社区矫正工作8项,法律服务体系建设6项,化解矛盾纠纷工作6项,信息化建设工作5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双十佳”创建活动4项。为了使督察工作有效开展,我们把以上6个方面的工作细化为38个小项逐项列出,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按照督察方案,从8月15日开始,由厅领导带队的12个督察组分赴12个盟市展开督察,警务督察处全程参与了督察工作。

          (七)加强督察队伍建设,认真抓好督察培训工作。警务督察处根据司法厅2015年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警务督察工作经验交流和警务督察培训工作,12月份在厅培训中心对全区各盟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以及全区各监所共61名负责督察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同时,7个单位代表在经验交流中发言,对近年来在督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交流,促进了警务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培训中,我们一是把贯彻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教学课程,紧紧围绕监狱、戒毒工作中心任务,紧贴监狱戒毒工作实际,安排设置教学课程,使受训干警切实学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二是设身处地为基层服务,针对我区监狱戒毒场所点多、面广、战线长的实际,为确保督察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监所正常值班警力不受影响,我们采取集中短期培训,课件实际操作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较好的解决了工作与培训之间的矛盾,同时也为基层节约了差旅费,做到了一举两得。三是加强师资力量调配,确保培训质量的有效提升。在依托监狱戒毒两局的基础上,我们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邀请专业教授,从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邀请专业性强的干警进行授课,使培训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